最喜欢的衣服洗过一次就缩了水,人们都会好一阵惋惜,更甭说用几十万元买来的房子了。最近,北京嘉德公寓82名业主联名将开发商告上法庭,原因就是他们认为所购买的商品房面积存在严重的“缩水”问题,以致于平均每户损失高达10万元之多。
据业主张先生说,1998年,他以每平方米7900元的价格购置了一套总面积为133平方米的住宅,可是同年10月搬进新居后,曾经做过专业测绘老师的他发现,开发商提供给住户们的公寓公告面积分摊率不对,嘉德公寓内面积总和是24000平方米,公摊部位却有8200多平方米。于是,他找来相关图纸进行了一番测算,结果让他大吃一惊:他家面积亏了将近15平方米。
与此同时,张先生还发现,不仅自己家是这样,楼里其他人家也一样。每户少了十几平方米不等,这就意味着白白多交了十多万元冤枉钱,整幢公寓共有251户,开发商因此凭空多赚了两千多万元。
据了解,导致房子缩水主要原因在于,开发商将出租给某公司的公寓16层面积分摊到82位业主身上。而业主们觉得,房子是开发商出租的,租金也是开发商收取的,将其列入公摊面积,完全没有道理。不过,开发商也有自己的说法:“物业管理费严重不足,把房子租出去,实际上是为了补贴物业公司。”
据律师介绍,分摊率是指可以进行公摊的建筑面积在房屋总的套内建筑面积中所占的比例。按照规定,作为办公用房的面积不能分摊,作为营利性的用房,也不应计入公用面积。所以,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不允许分摊,开发商的这种行为不合法。
除了公寓16层的面积外,一个六百多平方米的会所也让业主们感到莫名其妙。业主们说,办产权证的时候我们才得知公摊面积中包括这个会所,奇怪的是,地下一层和二层都是停车场,会所到底建在哪了?
今年9月11日,朝阳公证处的公证人员在嘉德公寓的地下一层和二层进行了公证:没有看到会所。
对于这个只闻其声,不见其形的会所,开发商又搬出了一番道理:“会所装修要花六百多万元,但物业管理费不涨,我就不做这个会所,目的是和业主治口气。”
那么,这个千呼万唤始出来的会所到底该不该列入公摊面积呢?律师说,即使开发商现在采取补救措施兴建会所,也不能分摊到公用面积中。在设计文件中明确规定,平时作为停车之用,战时作为专用车库。按照1285号文件,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机动车库,是不允许分摊的,会所也在这个范围内。
随着商品房买卖的增多,业主与开发商之间产生的矛盾也在增加,其中比较突出的一点就是关于公摊面积如何确定,如何计算。今年9月29日,新的《北京市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公摊面积暂时规定》正式开始实施,文中明确列举了不该进入公摊的面积。
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程十春副处长介绍,不应记入公用建筑空间的,一是指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供暖锅炉房;作为人防工事的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二是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三是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包括物业管理用房等。目前,购房合同中已把分摊的公用面积和部位列为正式条文。
在采访中,业主们深有感触,如果不是张先生具备专业测绘知识的话,他们很难发现房屋面积“缩水”。的确,对于广大购房者来说,具有这方面专业知识的人毕竟是少数。目前已有了专业检测和鉴定装修后室内空气质量的部门,想必成立一个为消费者提供测量住房面积服务的机构也为时不远了。(胡婉妹 文卫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