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邵小萌) 近期,个别上市公司以新闻报道的形式对外披露2000年度销售收入、利润总额、净资产等财务数据,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市场造成了不良影响。日前,深交所公司管理部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的通知》对此进行规范。
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应当在第一时间报送深交所,在信息尚未公开披露前应当做好保密工作,更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形式代替公司的正式公告。同时,上市公司要关注本公司股票的交易及传媒对本公司的报道,必要时立即进行澄清。
通知说,对违反《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上市公司及个人,深交所将严格按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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