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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11月14日 12:1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金融企业的行业特殊性决定其信息披露面临特殊的要求。金融企业的产品、定价方式、业务性质都与其他企业迥异,投资者所面临的风险与其他企业存在很大差别,如果套用现有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则,根本无法满足需要。新规则的颁布,为金融企业上市铺平了道路,更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企业规范运作创造了条件。而从规则的具体内容来看,一方面强调行业的特殊性要求,另一方面强调风险提示。 这首先体现在资产质量和流动性的披露上。金融企业由于负债率高,所以投资者绝不仅仅要看其盈利能力,资产安全性、流动性更是必须充分考虑的因素,在这一点上的要求远远高于其他企业。对金融企业特殊的资产结构和各项资产具体情况的披露,可以帮助投资者了解其资产质量。 例如,商业银行需披露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等信息,针对资产流动性情况,《规则》还列出了细化的表格。保险公司需披露实际资产、实际负债、最低偿付能力以及保险资金的管理和运用。证券公司需根据经纪、承销、自营等不同业务类别披露相关资产和负债。 《规则》体现了对资产质量的高度重视。例如银行的财务报表注释中,具体规定了对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分类进行详细披露的格式。又如坏帐准备,其计提数量、比例、复杂程度及其影响与一般企业不可同日而语,《规则》对此提出了具体要求。此外,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在公开发行股票之前,都需提足各项损失准备或核销、剥离不良资产,据以确定原股东投入的净资产。 其次是对风险的提示。针对金融企业经营业务的特殊性,《规则》规定了必须提示的各种特别的风险因素。 如商业银行披露贷款风险、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资本充足率等。利率假设对保险公司的盈利和风险至关重要,必须对“假设风险”进行专门提示。证券公司的经纪、承销、自营等业务需分类提示,股市波动对自营业务的重大影响,也予以专门分析。 此外,对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披露提出了特殊的要求。《规则》突破了对收入、利润等常规数据的要求,引入了一系列特殊的会计数据,以便于投资者了解这些金融企业基本情况,如规定商业银行招股书中需披露前三年存款总额、贷款总额、逾期呆滞贷款总额。证券公司须披露近三年自营证券、代买卖证券款,自营证券差价收入等。 投资者将面对大量特殊的项目及相关的会计政策。比如保险公司对准备金如何计提,就是一个非常特殊的问题,必须详细披露。而从财务指标来看,对于那些密切关系到企业资产质量和风险的各种专业性指标,《规则》开出了长长的名单,包括资本充足率、贷款质量比例、存贷款比例、自留保费与权益之比、自营证券比率,等等。 (记者 郎朗) 金融企业上市信息披露为何要特别 金融类上市公司与非金融类上市公司相比具有规模大、服务内容特殊、负债比率高、运作的金融资产风险大、经营区域分散、电算化程度高、大量涉及普通居民的切身利益等特点。与国际金融类上市公司相比,我国金融类上市公司还存在着法规不健全,资本充足率过低,内部控制薄弱等问题。同时,我国的会计、审计有关制度方面存在着呆坏帐分类不细,准备金率不高,致使不良资产得不到及时化解,审计准则不健全,注册会计师的技术和职业道德水准不够高,提供的审计报告公信力不强,各种风险不能充分揭示等问题。因此,现行会计、审计和信息披露制度尚不能充分反映金融类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投资者难以据此正确判断投资风险,作出合理的投资决策。解决这些问题,推进金融类公司上市,避免潜在的风险,需要对现行会计、审计和信息披露准则及制度作一系列重大改革。但改革不是一蹴而就之事,需进行不断的摸索。有鉴于此,作为一种过渡措施,应要求金融类上市公司增加审计内容,以充分借鉴国际标准,提高审计结果的公平性与严肃性,确保公开披露信息的质量,保护投资者的权益,防范市场风险,并为加强对金融类上市公司的监管提供充分可靠的依据。 具体而言,金融机构将被要求聘请有金融机构审计经验的、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按中国审计准则对其依中国会计和信息披露准则和制度编制的法定财务报告进行审计。此外,应增加审计内容,聘请获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特别许可的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按国际通行的审计准则,对其按国际通行的会计和信息披露准则编制的补充财务报告进行审计。 招股说明书正文中的财务资料均应摘自法定财务报告。补充财务报告作为招股说明书附录披露,供投资者判断证券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风险时参考。 此外,申请上市的金融机构应建立全内部控制制度,并在招股说明书正文中专设一部分,对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作出说明。金融机构还应委托所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管理系统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提出改进建议,并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形式作出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随招股说明书一并呈报中国证监会。所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指出以上三性存在缺陷的,公司应予披露,并说明准备采取的改进措施。 金融企业发行上市目的 金融企业发行上市是国际资本市场的普遍做法。在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的资本市场上,金融企业在上市公司中占有相当的比例,居于举足轻重的地位。金融企业通过发行上市,积聚资本,开拓市场,严格内控机制,在公司整体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方面都远远高于非上市金融企业。从当前和长远看,支持我国符合条件的金融企业发行上市,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1、有利于扩充资本金和转换经营机制。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企业资本金增加渠道不畅,大多数金融企业达不到资本充足率的要求,给企业经营造成较大困难,也影响到对外信誉和国际金融活动能力。因此,壮大金融企业资本实力,具有迫切的需要。 2、有利于改善上市公司结构。资本市场的基本功能之一,就是配置社会资源。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产业。支持金融企业发行上市,是合理配置社会资源的客观要求。 3、有利于适应金融业逐步对外开放新形势。随着今后我国加入WTO,金融开放只是一个时间问题。对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并作出积极的准备。要看到,我国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在资本实力和经营机制方面,与发达国家金融机构相比,存在很大差距。面对新的形势,我们决不能错失良机,必须通过发行上市和其他途径使我国金融企业尽快成长壮大起来,以便在今后金融业的逐步对外开放中,能够处于有利的地位。 金融企业上市信息披露编报规则要领 推动金融企业发行上市,要坚持以信息披露为基础,坚持要求中介机构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坚持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要从金融机构的复杂性出发,强调金融企业上市信息披露的准确、完整和充分,特别是对资产质量、内控机制和一些与一般上市公司不一样的会计科目加强了解。目前,中国证监会已经制定了公平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1-6号,主要的披露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资产质量状况和对不良资产的处置。资产质量是衡量一家企业经营状况的重要依据之一。对于申请发行上市的金融企业,首先要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法令的一般性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如此,所有的企业都要按照财政部《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1999)35号)规定的要求,对各项资产的可能损失,提足四项损失准备,即应收款坏帐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对金融企业来说,还要严格按照各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2、敏感性会计信息。金融企业的敏感性会计科目,主要是指那些能够反映出公司资产质量、经营状况、揭示潜在风险的科目。这些科目的内容对投资者的判断和投资决策都是至关重要的。 3、内控机制的建立。一个健全的金融企业内控机制,涉及其稳健经营和防范风险,关系到企业的兴衰成败。以往我国许多金融企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都与内控机制不健全有关。金融企业申请发行上市,应该向投资者披露内控机制的建立健全状况。如,以往产生许多问题的制度性原因是否已经改变,违规操作能否得到有效控制,今后公司盈利性如何,以及如何保证盈利等。只有把这些都向投资者进行充分披露,才能树立起投资者的信心。 为了保证申请上市的金融企业很好地遵守上述重要内容的信息披露,除要求金融企业自觉履行相应义务外,还要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在一段时间内,还可以考虑是否有必要让企业聘请境外中介机构,出示验证报告,以做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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