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消息(记者 谢潞锦) 近期有关郑百文的报道引起了当地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中国证监会郑州特派办上市公司监管处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只有实行“动态监管”,才能及早发现问题、消除隐患。他还认为,现有上市公司的巡检工作不能仅仅关注已经出现明显问题的公司,对有问题“苗子”的上市公司,也应及早列入巡检名单。
监管部门应如何了解上市公司真实情况,信息披露又怎样才能增强上市公司的“透明度”,“郑百文现象”无疑给有关部门提供了一个值得借鉴的例子。这位负责人分析,在郑百文公司内部,董事会对经营层缺乏约束力、监事会对公司重大决策没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在公司外部,郑百文经营运转主要依托于银、工、贸三角信贷关系和家电行业的景气程度。内忧外困,导致郑百文经营最终失控。这位负责人认为,对于郑百文这样的公司,监管部门就应采取“动态监管”,以了解上市公司的真实情况。
另据了解,目前被列入监管部门巡检名单的上市公司共有8类,其中包括:1、本年度拟进行吸收合并、增发新股、配股、资产重组等审批事项。2、PT、ST公司扭亏摘帽。3、上市一年后即发生亏损。4、公司经营状况恶化。5、因债务纠纷涉讼或担保事项较多。6、公司利润大幅波动。7、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发行新股或配股。8、投诉反应公司有重大风险。由于郑百文在1998年中报信息披露时才开始显露问题,因此当被列入巡检名单时,该公司事实上已经“病入膏肓”。这位负责人说,如果郑百文能够早点进入巡检范围,也许监管部门能够掌握更多的情况。(上证网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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