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今年很难一睹创业板的“风采”

2000年10月31日 09:56  《财经时报》 

  【记者李巧宁北京29日报道】 创业板市场的脚步越来越近了,但它到底有多近?前一阵,有关创业板有望在年内推出的消息纷至沓来,紧接着深交所又向外界公布了创业板市场规则咨询文件,一时间,人们觉得创业板真的离自己很近,可冷静下来细细琢磨,一些市场人士分析认为,其实,创业板离人们并不近,至少今年可能还很难一睹其“风采”。

  有关创业板推出的时间,曾有过多种版本在“市间”流传。而本月12日在深圳召开的“高交会”上,深圳市市长于幼军称“创业板将在年内挂牌运营”。接着,中国证监会周小川主席指出,经过长时期准备,各方已经逐步达成共识,这些规则一旦通过并下达,创业板的设立和运行将无别的障碍,即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出台。不过业内人士也注意到,此说法理解起来其实有很大的弹性,它是牢牢建立在前面的限制条件之上的。对于创业板究竟何时推出,深交所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这并非交易所能够解决的问题。

  程序上可能来不及?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国刚教授认为,从程序上来讲,年内推出创业板是不太可能的。如果为了赶在年内推出,打破一切常规,来个特事特办,那么创业板从一开始起步就不对了,既然要推出一个规范的创业板,就应该按规范的程序来做。

  王国刚说,假设现在就正式推出了二板市场的有关规则,企业按有关二板规则的要求,进行资本、内部管理、会计报表等方面的调整,券商做各种材料,进行审核,再上报深交所发行审核委员会,经通过后,发给企业上市批文,然后再组织企业发行股票,这个过程至少需要3-4个月的时间,年内推出创业板的可能性显然是不存在的。况且,其中有许多细节问题还没有解决,比如,到目前为止发行审核委员会还没有组成,委员对自身工作内容是否都清楚,这本身都值得讨论。

  大鹏证券综合研究所的熊峰博士认为,创业板明年初能推出就不错了。目前虽然有关创业板规则的咨询文件已推出,但等正式规则出台后,受理企业上市申请,到企业招股,至少要2个月的时间,今年无论如何是来不及了。

  据透露,深交所向外界披露了创业板的咨询文件后,要求券商上报有关内核标准,以便吸取更多的意见,来修改有关规则。这说明对规则的出台管理层还是比较谨慎,而正式规则的出台还要有一段时间。

  何时修改《公司法》?创业板规则咨询文件中,在股本规模上、公司成立年限上、经营业绩上、无形资产入股比例上等有多处与现行《公司法》有冲突。因此市场人士指出,人大修改《公司法》是创业板推出的必要前提。但也有人指出,创业板的推出并不受此限制。理由是,去年底我国曾对《公司法》进行修改,其中229条指出,有关高新技术企业上市的具体规则授权由国务院来制定。

  但有关人士指出,在《公司法》修改之前,先行推出创业板规则,如果一旦发生创业板的规则与修改后的《公司法》中的有关条款不一致的情况时,规则的合法性将受到质疑,这都需要有关部门认真讨论。

  同时,也有市场人士认为,去年底《公司法》的修改并不能涵盖创业板上市企业的全部类型,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规定为高科技含量、高成长性的企业,而《公司法》299条的高新技术企业并不能将其穷尽,因此,《公司法》的修改与通过是创业板推出的必要条件。

  细心的人可能注意到,10月23日至31日举行的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在一系列法律修改议程中,并没有《公司法》的影子。

  据此,申银万国[微博]证券公司的桂浩明认为,《公司法》今年修改已不太可能,最快可能在明年3月。等一切准备停当,创业板能在明年2季度推出就不错了。海通证券研究所的陈久红也认为,创业板的推出毕竟是一件大事,只有等到明年人大通过有关法律后,才有可能推出。

  王国刚教授认为,人们希望在明年人大会上通过修改《公司法》,这其间还有两个变数:一是现在《公司法》修改稿的进程,修改稿能不能在明年3月份提交人大;二是在明年人大会上能否一定能够通过《公司法》修改稿,取决于最后的表决结果。

  基于此,有关人士指出,如果等到《公司法》修改完毕再推出创业板,创业板的推出也许会变得遥遥无期,因为《公司法》修改的范围并不仅仅限于与创业板规则有关的内容,逐一获得通过,存有太多变数,无疑会延误创业板的推出。这也许是一些人所不愿看到的,因此,有人提出一种变通办法,就是像去年底那样再来个“授权”,这样既在法律上说得过去,又可以使创业板的推出不受制于《公司法》的修改进程,岂不两全其美?风险因素是最重的疑虑?在创业板的推出上,深交所可谓尽心尽力。目前,深交所的新股发行工作已停止,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这是为了集中精力推出创业板。10月28日,深交所组织了创业板技术系统全网测试,据有关人士称,现在任何时候推出创业板,深交所都可应付自如。

  一个在交易所眼里可“应付自如”的创业板,为何存有如此之多的变数?这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恐怕是管理层对于风险的担忧。有人士指出,弄不好,事情搞糟了,或者炒过了头,再发展就比较困难了。

  推出创业板的目的,是为了改变具有成长性的中小企业筹资困难的现状,从而促进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但如果搞不好,事与愿违,后果将不堪设想。尽管有关方面表示将会从制度、规则的制定上来避免问题的发生,但就目前我国主板市场发展水平和市场监管能力来说,发生问题的可能性不能说小。

  就创业板市场本身的特点而言,投资者面临的风险就比主板大:公司发展变数太多,起伏较大,投资者能否有足够大的承受力?发起人股份一年之后即可上市流通,是否会助长发起人对企业进行虚假包装,从而上市套现,套牢一批“痴心”的投资者……。

  不可否认的是,目前在我国主板市场上存在诸多问题,人们都希望它们不要带入到创业板市场中去。但是,面对同样的市场参与者,创业板能否把持自身,真正发挥其功能,恐怕没人能有足够的把握。

  再看看香港的创业板。去年11月挂牌交易,今年3月7日指数创下1423点的高位,随后急转直下,10月20日曾跌至344点的历史低位。在公司数量已达50家的情况下,市场交易量萎缩至不足2亿港币,一些公司一个月内市值就下跌30%、甚至60%以上,给投资者造成了严重的损失。美国的NASDAQ今年一季度有176家公司上市,但同时也有173家公司退出,NASDAQ从设立至今,已有1500多家公司摘牌。在欧洲,80年代主要证券市场都曾设立二板市场,但相继失败,这些都成为有关部门在推出创业板时必须面对的现实。

  一位市场人士说,创业板不是要不要推出的问题,而是如何在恰当的时候推出,毕竟做这样一件大事,人们总希望它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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