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李雯) 房屋租赁的“地下交易”一直很热闹,成了国家税收的一大心病。据了解,建设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三部门目前已就调整住宅租赁税收政策达成一致意见,正在上报审批当中。而建设部副部长宋春华日前也为此“顽症”下了三味“药”。
宋春华所下的三味“药”是:一是税收调整政策出台后,各地要主动协调财税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二是推行指导租金制度。政府有必要定期公布指导租金。房屋租赁指导租金应该是以市场租金为依据,通过测算后,由政府提出并公布不同地段、结构、用途出租房屋的阶段性租金。它的作用在于,既可为税费的计征提供合理的价格标准,又能通过指导租金来引导市场价格,确保房屋租赁市场的良性发展,使房屋租赁从“地下”走到“地上”。三是各地要结合适合本地实际的房屋租赁协管机制,主动与公安、税务、工商、计生等部门协调,通过有关部门信息共享,联合办公,相互把关。
宋春华介绍说,目前我国房屋租赁市场潜力很大,加快培育房屋租赁市场,可很好地满足部分居民租赁住房的需求。目前我国城镇每年新增人口955万人,其中相当数量居民不具备即时购买住房的能力;每年有269万对新婚夫妇,其中相当数量的新家庭也需要先租房住;大量流动人口需要在城镇租住房屋;大中专学校扩招后,约有30万学生要解决宿舍问题。仅上述几个方面就已构成了一个巨大的房屋租赁需求群体。另一方面,进一步开放住房租赁市场,让业主能有可靠收益,将为城镇居民和社会机构提供新的投资渠道,吸引部分储蓄和社会散资流向住宅建设领域,从而带动住房投资的持续增长。
宋春华指出,实际上目前的房屋租赁市场发育较为滞后,虽然有广泛的需求群体,却很少有专门以出租经营房屋为目的的投资住宅机构,私房的出租量总体也不大,供求矛盾突出,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