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上午举行的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国家税务总局局长金人庆就税收征收管理法修正案草案作说明时说,当前十分必要对现行税收征管法进行修改和完善。
金人庆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是1992年9月经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的,1995年2月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个别条款作过修改。税收征管法的制定和施行,对于加强税收管理,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调整征纳关系,促进税收征管法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金人庆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与发展,经济和社会各方面都发生了许多变化,税收征管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现行税收征管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实际需要。一是,税收征管法的基础管理还存在一些漏洞、不足;二是,税收征管工作面临的一些新情况需要在法律上作出明确规定;三是,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和执法措施不够规范、完善,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合法权利需要进一步明确和保护。四是,现行税收征管法施行以来,我国陆续制定了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修订了刑法,现行税收征管法需要与这些法律的有关规定相衔接。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