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鹏汽车报警!广州警方:闫某(男,53岁)被刑拘!为吸粉赚取流量收益,造谣“首例智能驾驶致死案宣判”

小鹏汽车报警!广州警方:闫某(男,53岁)被刑拘!为吸粉赚取流量收益,造谣“首例智能驾驶致死案宣判”
2025年02月18日 21:34 江南都市报

2月18日,据广州天河警方消息:

2月12日,广州天河警方接群众报警称,有人在网络上发布“首例智能驾驶致死案宣判车企担责70%”的虚假信息。接报后,警方迅速介入调查,并于2月14日抓获犯罪嫌疑人闫某(男,53岁)。

经查,闫某为吸粉引流、赚取流量收益,捏造不实信息,通过其在各大平台的个人自媒体账号发布不实帖文,造成恶劣影响。目前,闫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其对上述行为供认不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此前相关报道——

2月17日,小鹏汽车法务部在微博发文称,2月13日,小鹏汽车就有人在网络上造谣“L3级自动驾驶首例判决”向公安机关报案,现案件已侦破,主要犯罪嫌疑人涉嫌寻衅滋事罪已到案。目前该案件仍在继续侦办中。

小鹏汽车法务部表示,对于主动或参与实施编造及散布虚假信息的媒体、个人及企业,小鹏汽车将继续通过法律手段,坚决维护企业自身权益。

2月12日,有微博用户发布《L3级自动驾驶首例判决!车企担责70%,智驾法规全面重构》一文,文章称,广州法院于2024年12月对一起小鹏汽车L3级自动驾驶追尾事故作出判决。因系统未识别静止障碍物,车企需承担70%的赔偿责任,车主自负30%,并称该案为“国内首例智能驾驶致死案”,将推动行业法规与技术升级。

随后这一消息迅速在网络上引发广泛关注和讨论。小鹏汽车法务部进行辟谣,指出文中所描述的车辆碰撞事故,诉讼及法院判决纯属捏造,且工作人员就此事报警。

2月14日,记者从广州天河区法院以及小鹏汽车方面获悉,该案件不存在,系谣言。

2月17日,记者注意到,此前发布上述谣言的微博账号@CHE车说道 已被封禁,与该账号同名的多个自媒体平台账号则停更至2月13日。

来源:南方+、南方日报、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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