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出手!两公司实控人违规减持被立案,操纵市场亦难逃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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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5日 17:01 《投资有道》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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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0日,新易盛天顺股份实控人因违规减持被证监会立案,证监会官网当日还更新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严厉打击操纵市场的违法行为。

来源:摄图网

这两家公司实控人因违规减持同日被立案

12月22日,新易盛(300502.SZ)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高光荣于12月2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签发的《立案通知书》,高光荣因涉嫌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等行为被立案调查。新易盛表示,案涉行为系个人行为,与公司经营无关,不会对公司产生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

新易盛为光模块头部厂商,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51.30亿元,同比增长145.82%;归属净利润为16.46亿元,同比增长283.2%;基本每股收益为2.33元,同比增长281.97%;加权净资产收益率为26.29%。

据三季报,高光荣为新易盛第一大股东,持有股份5246.10万股,占比7.40%,其中3934.57万股为限售股,约占其所持全部股份的75%。

据Choice金融终端数据,高光荣自2019年3月开始减持公司股份,2019—2023年累计减持2217.02万股,套现9.28亿元。2024年未披露减持情况。新易盛2024年第一个交易日(1月2日)股票收盘价(前复权,下同)为47.91元/股,12月23日收盘价为124.65元/股,区间最低价为41.17元/股,区间最高价为160.20元/股。按照12月23日收盘价计算,高光荣持股市值约65.39亿元。

无独有偶,同日,天顺股份(002800.SZ)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普宇于12月2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其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证券被立案。本次立案调查仅针对王普宇个人,与公司无关,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据三季报,舟山天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天顺)是天顺股份的控股股东,持有股份6585.60万股,持股比例为43.25%,王普宇和其配偶胡晓玲合计持有舟山天顺77.13%的股份。

此外,王普宇直接持有天顺股份629.16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13%,其中471.87万股为限售股;胡晓玲直接持有天顺股份588.03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3.86%,全部为限售股。二人均为天顺股份实际控制人。

事实上,在此次收到《立案告知书》之前,王普宇就曾被新疆证监局处罚。

2023年10月,天顺股份披露《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经查,天顺股份及控股子公司新疆天汇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存在通过新疆机汇网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间接或直接与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方中直能源新疆投资有限公司发生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的违规行为,涉及金额共计4.12亿元,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王普宇、胡晓玲主导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发生,被新疆证监局采取监管谈话和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据不完全统计,2024年以来,监管部门对违规减持行为已开出上百张罚单,涉及违反承诺减持、超比例减持、减持未履行信披义务等违法违规行为,有些股东被处以责令购回违规减持股份并向上市公司上缴价差的行政监管措施。

例如,2024年4月30日,证监会对中核钛白002145.SZ)实际控制人王泽龙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及信披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对包括王泽龙、洪浩炜、中信中证资本、中信证券海通证券、韩雨辰在内的当事方合计没收违法所得7753.2万元,并合计处以罚款1.55亿元。   

操纵市场屡被重罚

12月20日,证监会更新披露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8年8月20日至12月27日,陈柳毅、陈柳增等5人与袁达、吴硕、李学森开展股票交易合作,陈柳毅、陈柳增等5人提供部分账户及资金,由袁达、吴硕、李学森一方进行交易决策并提供交易场地、安排人员下单。

上述期间,相关当事人实际控制使用53个账户,通过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间交易等方式,影响伟隆股份002871.SZ)股价。证监会决定没收相关违法所得1653.77万元,并合计处罚款3307.54万元。此外,陈柳毅、陈柳增分别被采取6年、4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另据证监会2024年10月23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年3月27日至6月21日,陈柳毅、陈柳增、林志强、胡育琛通过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间交易及虚假申报等方式,影响元力股份300174.SZ)股价。当时陈柳毅、陈柳增等人被没收违法所得287.79万元,被处罚款575.58万元。

据不完全统计,针对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证监会2024年已开出20多份罚单,合计罚没金额超20亿元。

公开信息显示,戚某广为朗源股份300175.SZ)原实际控制人、董事长,2018年12月,朗源股份控股股东新疆尚龙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尚龙)质押朗源股份3863万股,质押占比为36.53%。朗源股份2019年一季报显示,排名前四的股东分别为新疆尚龙、杨某伟、王某祥和池某珍,持股比例分别为21.35%、9.93%、5.01%和5.01%。其中,“王某祥”“池某珍”证券账户为戚某广控制。

2018年底至2019年初以来,朗源股份股价不断下跌,导致戚某广质押的朗源股份股票存在平仓风险,需要不断补充保证金。在公司其他股东减持过程中,戚某广告知高飞,池某珍、王某祥也需要减持。为避免集中减持造成朗源股份股价下跌过快,戚某广让高飞找人维护朗源股份股价。

2019年7月,高飞找到龙杰,向其转达戚某广关于维持朗源股份股价的意图。在高飞的联络沟通下,龙杰与戚某广、高飞达成约定,先由龙杰安排资金和证券账户承接减持股票,再由戚某广方面转给龙杰一定资金,用于配资借入证券账户以在二级市场维持股价并伺机卖出。戚某广还通过高飞转达同意了龙杰“分一部分利润”的要求,但双方未明确具体分成比例。龙杰还找到合作方尤立峰共同在二级市场完成维持股价计划。

2019年9月25日至2020年8月31日,上述人员合谋操纵朗源股份股价。最终,相关人员被证监会没收违法所得1.12亿元,并被处罚款1.12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证监会2024年就操纵市场这一违法行为开出的最大一笔罚单金额高达3.35亿元。据证监会官网10月28日消息,2023年6月19日至9月28日,刘洪涛、娄阁控制使用账户组在其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影响腾茂科技(873789.NQ)股票价格和交易量,并利用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交易腾茂科技股票。

证监会责令刘洪涛、娄阁依法处理其非法持有的腾茂科技股票,没收违法所得8367.49万元,并处罚款2.5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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