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宁波晚报
王先生今年7月在比亚迪宁波慈鑫4S店买了一辆车,在正常的保险之外,他在销售人员推荐下还额外购买了一份998元的“车保无忧险”——一年内,只要损失小于2000元的小事故,最多可以享受6次理赔。
不过,近日,当王先生的车辆出现小刮擦时,却被告知无法理赔。
王先生告诉记者,这辆车平时是他妻子在使用。
“考虑到女同志的用车习惯和驾驶水平,出现小磕碰和刮擦的可能比较大,所以当时就买了‘车保无忧险’。”王先生表示,“我的理解是,只要车损小于2000元的,都可以理赔,当初4S店销售人员也是这样说的。”
12月初,王先生的妻子在开车时不小心剐蹭到了轮毂。“我想到之前购买了‘车保无忧险’,就向4S店提出了理赔申请,没想到被一口拒绝。”王先生告诉记者,当初,销售人员在推销“车保无忧险”时,根本没有说车辆的哪些部位不能理赔。现在,4S店以轮毂不在理赔范围之内拒绝理赔,等于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王先生要求4S店免费维修或退还当初的保费。
据记者了解,4S店已经接到王先生的理赔请求,但该损失确实不在维保范围之内。该门店售后相关工作人员胡先生告诉记者,不管是普通商业险还是他们推出的“车保无忧险”,所有的自然磨损和自然损耗部件都是在免除责任条款之内的。
“轮胎轮毂都是属于自然损耗部件,所以默认都是不赔的。”胡先生说,这已是业内的共识,并非针对王先生。他们推出的“车保无忧险”,主要针对的是车辆油漆面的车损。“如果车辆在使用过程中,油漆面受损,只要维修费用在2000元以内,就可以享受这个保险,一年的保险期限内最多不超过6次,性价比还是很高的。”
胡先生说,销售在推销这款保险时,都是经过消费者确认的,应该有过明确意思表达,不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相当于一个附加保险,在不使用正常商业保险的情况下,减轻投保者的经济负担。商业险没有出险,第二年的保费也不会上涨。”
“王先生的轮毂是由于司机驾驶不小心发生剐蹭的单向事故,除非购买了单独的险种,正常的商业保险也不会赔付。我们这样的附加险种也是基于普通商业保险的理赔原则。”胡先生说,除非在轮毂受损之外,还有漆面、保险杠或其他部位的损伤,才可以理赔。今后,4S店会要求销售人员向车主推销该保险产品时更加明确理赔范围,或更改保险合同文本明确免赔的范围,避免消费者产生误会,从而做出理性的选择。
记者也向保险专业人士进行了求证,如果轮毂损坏是由于交通事故造成的,且该事故导致了车辆其他部位的损失,那么,车损险会覆盖轮毂的赔偿。但如果轮毂是单独损坏,没有其他部位的损失,那么,保险公司通常不会赔偿。
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车轮单独损失(包括轮胎和轮毂单独或同时损坏)不涉及第三方的,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但如果投保了附加车轮单独损失险,那么,在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中导致车轮(含轮胎、轮毂、轮毂罩)单独的直接损失,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保险公司会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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