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商务厅等6部门印发《海南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我省在全省范围内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符合条件的新车销售企业可参加以旧换新活动。
《实施方案》明确了六项重点任务,分别为实施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健全电动自行车旧车回收处理体系、严格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销售企业管理、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监管、充分发挥行业主体作用。
《实施方案》提出,统筹用好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财政资金,按照《2024年海南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对个人消费者交回在我省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旧车,并在我省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的,给予一次性以旧换新补贴。将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纳入“2024消费促进年”活动安排,为合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合格产品参加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整合生产、售后、回收等上下游资源,开设线上线下专区,便利消费者以旧换新。
参加以旧换新的个人消费者应将电动自行车旧车(含电池组)交至本人所购电动自行车新车的销售企业,由新车销售企业负责回收,公平、公正确定回收价格,开具《电动自行车回收证明》。新车销售企业在保证安全前提下,可对回收旧车进行“车电分离”,依法依规将电池交由符合条件的回收企业,也可将整车(含电池组)交由有资质的回收企业处置。
在严格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销售企业管理方面,在“海e行”管理平台(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设的电动自行车信息化管理系统)完成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新车销售企业,均可参加非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旧车以旧换新活动。参加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旧车以旧换新的新车销售企业须具备安全回收、存放锂离子蓄电池的条件,经遴选确定后向社会公布。符合条件的新车销售企业平等参加以旧换新活动,对违反以旧换新政策有关规定的,取消参与以旧换新活动资格。
《实施方案》要求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监管。督促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建立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严格核查产品合格证明、强制性产品认证等信息,经确认存在缺陷的,依法督促生产者实施召回。依法严厉查处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以及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行为。销售企业通过“海e行”采集售出车辆的整车编码、电机编码、电池编码等相关信息,完成“海品码”赋码,将“海品码”、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购车发票、购车人信息等上传至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完成注册登记,进行电动自行车牌照预审上牌;公安交管部门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发放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电子行驶证。
据了解,根据此前出台的《2024年海南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我省积极推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对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最高补贴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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