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雄安发布
北京林业大学雄安校区规划建设指挥部招聘启事
北京林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项目试点高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雄安校区规划建设指挥部在校党委和雄安校区规划建设工作委员会领导下,负责雄安校区规划建设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新校区规划建设工作,现公开招聘一批自聘劳动合同制人员,具体招聘安排如下:
一、简历投递时间
本批简历投递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1月8日17:00。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岗位
招聘对象、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北京林业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自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不良记录,未曾受党纪、政纪处分;
3.身体健康,勤奋努力,吃苦耐劳,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满足岗位所需学历要求,并已经取得各学习阶段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岗位条件
各岗位具体要求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1.简历投递
应聘人员填写《北京林业大学自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投递至相关单位电子邮箱。本次招聘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时间以附件1规定时间为准,逾期报名无效。
报名文件统一以“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毕业院校/工作单位+专业+学历+学位”命名,应聘岗位名称请使用附件1中的岗位名称。
2.资格审核
资格初审:按照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提供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及用人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尚未获取学历、学位证书者需出具学生证)及本人手写签字的《北京林业大学教职工招聘诚信承诺书》(附件3)的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
3.用人单位考核考察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和要求,进行心理测试及其他考核考察环节(如笔试、面试、试讲、实操能力测试等)。考核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公示、体检、政审
根据考核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北京林业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无影响录用情况的拟录用人员,组织体检和政审。
5.办理手续
对体检合格、政审无问题且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务必在报名表中正确填写联系电话,并确保通讯畅通,因联系不畅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
2.应聘者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不如实填报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及录用资格,已入校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3.年龄计算方法:涉及年龄条件均为周岁,具体年龄条件要求以附件1信息为准。例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六、联系方式
雄安校区规划建设指挥部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10-62337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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