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电动自行车!扬州公布“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事关电动自行车!扬州公布“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2024年10月24日 16:10 媒体滚动

转自:中国市场监管新闻网

江苏省扬州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公布2024年第五批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其中涉及扬州市宝应县某电动自行车销售经营部非法拼装电动自行车案、扬州市邗江区某电动车经营部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案、扬州市宝应县某摩托车配件商店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充电器案等。

典型案例中,3家电动自行车经营部涉嫌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其中一家电动车经营部还涉嫌非法拼装电动自行车鞍座、后座挡板等配件。2024年4月16日,扬州市宝应县市场监管局对宝应县某电动自行车销售经营部现场检查时发现,其待销售的3辆某品牌电动自行车外观与合格证不一致。经查,当事人为迎合消费者需求,提升销量,从网上采购了鞍座、后座挡板等配件,并对上述电动自行车进行了拼装,拼装后的电动自行车鞍座长度均为55厘米。

“当事人这一非法改装行为改变了电动自行车的外观,使整车重量发生了改变,导致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容易重心不稳,且在车速提高后可能失去控制,产生侧滑和前翻的危险,存在安全隐患。”宝应县市场监管局相关执法人员表示。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宝应县市场监管局依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除上述提到的非法改拼装电动自行车典型案例,在典型案例中,扬州仪征市某电子科技经营部涉嫌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并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被处罚。2024年4月10日,仪征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仪征某电子科技经营部进行检查,现场对涉嫌存在质量问题的8个批次305个电动自行车充电器进行了扣押。经检验有5个批次检测不合格,共计104个(其中10个送检),货值金额9751.3元。

“电动车充电器的好坏不仅影响电动车的使用年限,还关系到电动车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合格的充电器不仅寿命短,容易损坏,还可能在充电过程中产生过热、短路、漏电等问题,引发火灾事故。”仪征市市场监管局相关执法人员表示,近年来,电动车火灾呈逐年增长趋势,相关调查显示,80%的电动车火灾都发生在充电过程中。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仪征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充电器,作出没收涉案电动自行车充电器94个、没收违法所得3129.87元,并处罚款22837.05元的行政处罚。

作者 | 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 祝富 通讯员 秦丽茗

编辑 | 熊柳欣

审核 | 沈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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