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司法部
近年来,湖北省司法行政系统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竭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法援就近办
据了解,湖北以法律援助中心(站)、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为主体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网络基本形成,让人民群众能够迅速就近获取法律援助。通过湖北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湖北法律服务网等平台,值班律师、公证员、鉴定人等为人民群众提供“7×24小时”全时空、全业务门类的法律咨询服务。
武汉现已建立起以14家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核心,355家依托基层司法所、法院、检察院、看守所和各社会团体组织建立起的法律援助受援点为支撑,2705家社区(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为延伸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的法援便民服务网。
湖北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现已开发非传统型公共法律服务产品600余个,为基层群众提供“指尖上的法律援助服务”。
服务更精准
不仅让法援服务触手可及,更要让服务有针对性。
据悉,黄石市法律援助中心从完善机制、规范行为入手,实行法律援助律师办案“点援制”——
对符合条件的100多名政治觉悟高、热心法律援助工作的律师志愿者,将其姓名、所在律师事务所、联系方式及专业特长标注详细,公示在一楼大厅多媒体查询机内,确保法律援助案件受援人可在公布的法援律师志愿者中自主选择案件承办律师。
为了让法律援助服务更有针对性,湖北积极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布局、合理配置、科学组合。
在城市,湖北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专项法律服务,常态化组织开展法治宣讲宣传活动,举办法治专题讲座,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推动法律援助在园区的有效覆盖,年均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2万件。
在乡村,湖北广泛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将“一村(社区)一律师”确定为法律援助联络员,“三农”案件实行“优先办、重点办、协作办”,年均办理涉农法律援助案件1万余件。
多方聚合力
近年来,湖北省司法行政系统积极鼓励引导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参与并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同时发动社会力量参与,不断壮大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
十堰市法律援助中心以“法援惠民生 关爱青少年”活动为载体,联合多部门多维度开展青少年维权法律服务。
十堰市法律援助中心现已构建以法律援助为纽带、集结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单位优势的专业资源库,共享法律、心理疏导、女性权益保护等专业力量。该中心还与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等高校合作,鼓励支持学院师生参与青少年维权法律援助工作,推动实践育人基地共建。
荆州市司法行政机关组织法律援助志愿服务队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针对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开展志愿服务系列活动。
今年“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期间,仙桃市法律援助中心组织24名法律志愿者开设法律援助“专柜”,为农民工提供现场咨询、现场受理、现场审批、现场办理等“一站式”维权服务,受到广泛好评。
文章来源 | 法治日报
记者 | 刘欢
编辑 | 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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