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特约通讯员 苏勤)为帮助高校新入职教师提升教育教学能力,尽快适应教学岗位,近日,内蒙古教育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教师助教制度的意见》(下称《意见》),启动实施高校教师助教制度。
《意见》明确,高校新入职教师须参加思想政治素质教育、师德师风教育、教育教学能力提升等专项培训,随堂旁听指导教师的课堂教学,承担拟授课程有关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讲解习题课、指导实验等教学辅助环节工作,熟悉教学内容,掌握应有的教学能力,通过教学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承担教学任务。助教制度的实施可有效引导高校新入职教师提升师德素养、创新教育教学理念、提高教学能力和水平,从而全面提升高校人才培养质量。
原标题:内蒙古启动实施高校教师助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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