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公共收益本该归全体业主所有,四川乐山凤凰国际小区物业却长期挪用、侵占这笔资金。9月29日晚,乐山市住建局通报了这起典型违法违规案例,当地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该小区物业全额退还侵占的64万余元资金,并处以近90万元罚款。
▲凤凰国际小区根据群众举报线索,乐山市市中区住建局对凤凰国际小区物业服务开展专项核查。经查,2019年5月至2025年10月,四川鸿通春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未经业主大会决议,擅自支配使用小区公共收益,违规将企业自身承担的公区水电费在业主公共收益中列支,累计侵占、挪用业主公共收益642755.6元。
该小区业委会向全体业主发出的公告显示,根据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确认,2019年5月至2025年10月期间,鸿通春天物业代管小区公共收益总收入超过100万元,扣除核定合理成本约20万元以及此前已移交业委会的16万元后,剩余的64万余元公共收益被物业实际侵占。
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挪用、侵占、隐瞒业主共有部分收益。上述通报称,在主管部门责令整改后,该物业公司逾期未整改、未纠正违法行为。行业主管部门对该物业企业予以信用扣分8分惩戒,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其全额退还侵占资金,并按涉案金额1.4倍处以899858元罚款。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去年该小区围绕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和物业选聘问题等产生巨大纷争,开发商与业委会之间还就名誉权纠纷对簿公堂。在业主大会表决通过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及另行选聘物业后,有三位业主提起撤销业主大会决议之诉,并向法院提交行为保全申请要求暂停小区新物业选聘进程,法院裁定暂停选聘,撤销权纠纷案还在等待一审判决。
该小区业委会负责人黄先生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维权成果来自全体业主共同坚持,在维权前期阶段业主自愿筹集的捐款,业委会已启动分批全额返还工作。待物业全额返还被侵占公共收益后,业委会将提请第四次业主大会决定,在留存少量必要工作备用金后,将本次维权行动所争取回的公共收益向全体业主分配返还。
红星新闻记者 顾爱刚
编辑 许媛 审核 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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