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2月27日电 大地熊27日晚间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于近日收到安徽证监局下达的《关于对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和《关于对王自以、董学春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以下合称《行政监管措施》)。
据《行政监管措施》,经查,安徽证监局发现大地熊存在以下违规问题:
1.募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公司存在募集资金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现金管理不符合董事会授权期限等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第六条、第八条的规定。
2.募集资金信息披露不完整。公司未披露上述不符合董事会授权期限的现金管理有关情况,未披露金额达7300.00万元,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第十二条的规定。
3.收入确认政策执行不到位。公司未制定具体收入确认执行细则,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第五条的规定。
安徽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王自以作为公司财务总监,董学春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对违规事项负主要责任。
根据有关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大地熊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对王自以、董学春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企业网站信息显示,大地熊成立于2003年,是一家集稀土永磁材料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二级市场上,大地熊27日收涨0.78%报21.97元/股。(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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