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乏管教 花季少年走上犯罪道路 司法帮扶 《家庭教育令》让父母担起责任

缺乏管教 花季少年走上犯罪道路 司法帮扶 《家庭教育令》让父母担起责任
2024年05月23日 00:32 新快报

新快报讯 记者高京 通讯员 云法宣报道 “你们作为孩子的父母,未尽监护职责,在家庭教育中存在缺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本院责令你们依法积极正确履行监护职责,重视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培育,更好帮助子女健康成长……”近日,白云法院在审理一起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发现,被告人曾多次参与违法事件,但其监护人长期对其身心健康缺乏关心与管教,最终被告人走上犯罪道路,法院对被告人的监护人发出了该院首份涉刑事案件《家庭教育令》。

承办法官在办理案件时发现,被告人小杰(化名)实施盗窃行为时未满十七周岁,而小杰的父母忙于生计,常年在外务工,放任小杰独自生活,对小杰缺乏基本的关心与教育,导致小杰与不良少年纠集在一起,形成不良习气,未形成正确的人生观、金钱观,辨别是非能力差,法律意识淡薄,进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为了帮助小杰尽快改过自新,重回正轨,白云法院以该案作为试点,协调公安、检察院、司法局、团白云区委、妇联、帮教机构,积极构建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司法帮教体系,在侦查、审查起诉、审理以及后续执行阶段,为小杰提供全流程司法帮扶教育。

庭前,白云法院委托白云区青年地带指派社工对小杰进行社会调查、在庭审时陪同小杰开庭、后续社矫阶段跟进帮扶,以便全面、深入了解和掌握小杰的情况,取得小杰信任,提升帮扶质量,同时征得小杰及其父母同意,邀请团白云区委、白云区未成年人保护协会代表列席庭审,及时了解和推动帮扶工作。

庭审中,承办法官结合基本案情,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依法向小杰父母发出《家庭教育令》《家庭责任告知书》, 责令其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小杰的日常监管和教育,帮助小杰改过自新,重回正轨。

与此同时,邀请了家庭教育专家及一名心理咨询师,在庭审中、庭审后对小杰父母开展了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和心理疏导,分析小杰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深层原因,提供专业帮扶,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再犯罪,增强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帮教效果。

“孩子犯了错误我们也有责任,是我们忽视了对孩子的教育和监管,我们将吸取教训,按照《家庭教育令》要求,切实做好家庭教育,履行监护责任。”小杰父母诚恳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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