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多年终于能办证,开发商却称拖欠房款业主需“补差价” 区住建局:将组织协商

交房多年终于能办证,开发商却称拖欠房款业主需“补差价” 区住建局:将组织协商
2024年04月18日 23:11 红星新闻

近日,家住西安市未央区瑞丰新欣城的司先生获悉,小区终于可以办理不动产证了。他告诉红星新闻,由于小区早年售卖时手续不齐全,因此一直没法办产权证。如今,当他拿着资料到开发商办公室时却被告知,需要补缴每平方米1000元的差价,“优惠”下来总共6万元。

多名业主和司先生遇到了一样的情况,他们与开发商多次沟通未果。未央区住建局工作人员表示,将会牵头组织双方协商。

▲司先生的购房合同▲司先生的购房合同

贷款方式非正常银行渠道

业主购房后又抵押给开发商

司先生的妻子计女士告诉红星新闻,瑞丰新欣城这套房子他们买了将近15年,已经入住十多年。“当初买的时候周边房子都太贵,这个便宜点所以才选了它。”价格虽然便宜,却留下了不少“窟窿”:房子买的时候没有预售证,施工许可证也没有,开发商当时表示手续会在后期补完,“但是补了十多年都没有消息。”

彼时,在几番犹豫之下,夫妻俩还是决定购买,并于2010年1月14日签订购房合同。合同约定,该房屋每平方米价格3141.76元,总价为228405元。签合同当天,司先生支付了50%的购房款,共计118406元,剩余的房款则是办理按揭。

计女士告诉红星新闻,由于房子没有预售证,当时根本无法从正规渠道在银行办理房贷,最后只能选择抵押房屋的方式。

2010年3月10日,司先生和开发商陕西宝瑞丰置业有限公司签署了一份“抵押借款协议书”,双方约定,由开发商提供借款给司先生,作为用于专项支付购买瑞丰新欣城小区房屋的部分购房款。司先生自愿将该房屋抵押给开发商,作为其偿还借款的担保。

合同约定,司先生借款为10万元,他需要给开发商提供一张银行卡及密码,每月30日前将1849元打入该银行卡内,然后开发商每月2日将该银行卡上的钱提走。双方约定的还款日期是2010年3月1日至2015年3月1日。

▲抵押借款协议书抵押借款协议书

合同中还约定,如果司先生未按时付款,每迟延一日,按应付款金额的日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如果司先生连续3个月拖欠购房款,或者是累计拖欠购房款满6个月的,开发商除可以加收5000元违约金以外,还有权采取直接处置该房屋,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双方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将该房屋收回并将该房屋另行出售,或者是将该房屋使用权出租、以租金充抵司先生所欠的购房款本息及违约金等债务。

业主承认拖欠3个月房款

开发商要求其补缴6万元现金

今年2月22日,司先生收到开发商通知,称将对小区进行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需要在3月1日前向开发商提交房屋不动产权证的材料并缴纳相关费用。但是到了开发商办公室后,司先生得知自己还欠了将近5000多元没有还。

“我们这种不像向银行还房贷,每个月快到还款时会有短信提醒,还完后也有短信提示,都是我们自己每个月往卡里打钱。”司先生表示,确实是自己的疏忽,而且小区交房前还停工了一次,所以当时就停止还款,但开发商也没有任何提示。

本以为将欠的5000多元房款补上就能办证,没想到开发商的负责人告诉他还得交钱。

司先生提供的一份音频材料显示,开发商负责人康某告诉他,“现在房子涨价了,你们欠的钱也得还”——拖欠1至5个月房款的,按照房屋实际面积每平方米补缴1000元的差价;拖欠6至10个月房款的,每平方米补缴1500元的差价;拖欠11至15个月房款的,每平方米补缴2000元的差价,以此类推。 

司先生自己算了下,70多平方米的房子总共要补缴7万多元。开发商称可以打折,只要交够6万元就行。但是康某同时表示,这6万元只能交现金,不能银行账户、微信、支付宝转账,也不开具相关的收据或者发票。

开发商的说法让司先生难以接受。他承认自己有3个月没还款,在他看来,把钱补齐、该收违约金就按照合同收,但不能以这样的方式阻拦业主办不动产证。

司先生称,他去缴纳拖欠的3个月钱款,财务的工作人员拒不收款。康某告诉他,把所有的钱补齐之后,财务会给他出具结清还款的证明,也“保证会把房产证办下来,但是6万元的收据是不能开的。

未央区住建局:

将牵头组织双方协商

4月17日,红星新闻记者和司先生一起前往开发商办公地点,负责人康某说:“房款可以给你开票,6万块钱不能开收据,我们老板因为这个项目赔了这么多钱……所以只收现金。”康某还表示,当时瑞丰新欣城每平方米只卖3000多元,为何如此便宜业主心里很清楚,“我当时买的房子每平方米6000多块,你为啥买的每平方米才3000多?”

红星新闻记者表明身份询问康某为何现在要向业主收取涨价的费用,康某则称,“我这不是涨价,收的是业主的违约金。”他表示只要当年能正常还款的业主,这次都不用多交钱,可以“正常办理房产证

但是双方当初签订的抵押合同中约定,如果司先生未按时付款,每迟延一日,按应付款金额的日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除此外,签订的购房合同中也有规定,业主还款逾期超过30天,业主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开发商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业主按日向开发商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零点五的违约金。

司先生表示,这事双方都有责任,开发商也没提醒业主当初没把钱还清。如今他愿意支付违约金,可是开发商却不同意。

康某称,当初在签署抵押合同时写得很清楚,如果业主拖欠还款时间超过6个月,公司有权自己解除合同,把房子卖给其他人;但是公司不想把事情做得那么绝,没跟业主提把房子收回或者卖出的想法,只需要把违约金交了即可。

当天下午,红星新闻记者和业主来到西安市未央区住建局,工作人员表示该小区是历史遗留问题,目前只给了一年的窗口期办理产权证。“我们也和开发商沟通过,但是对方不怎么配合,我们也很难办。”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将会牵头组织双方协商。

据了解,目前,该小区已经有部分业主选择向当地法院起诉。

红星新闻记者 罗梦婕 实习记者 钟梦哲

编辑 张莉 责编 李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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