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一民办学校7月将终止办学 区教育局:尽可能保障学生分流

天河一民办学校7月将终止办学 区教育局:尽可能保障学生分流
2024年03月27日 00:07 新快报

事发岭南中英文学校,律师呼吁建立民办学校风险预警机制

3月26日,新快报记者接到家长爆料称,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的岭南中英文学校将于今年7月份终止办学,孩子即将“没学校可上”,令一众家长感到十分焦虑。记者当天前往了岭南中英文学校了解情况,目前学校已经针对不同类别的学生提供了相应的分流方案。民校终止办学引起家校纠纷的事件时有发生,其中波折令家长身心俱疲,甚至担心会再次遭遇同样的情况。对此,律师呼吁有关部门建立民办学校风险预警机制,一旦发现学校存在潜在的停办风险,及时向家长和社会公布,避免家长和学生陷入困境。

家长爆料

天河一民办小学突然停办,家长表示措手不及

据岭南中英文学校家长反映,该校学生多为非广州户籍生,学校学费为21000元/学期。“我们非常尴尬,也非常着急,因为马上就到4月份了,7月份停办,9月份就要开学,没有更多的时间给我们去思考。”一名家长无奈道。

广州市天河区岭南中英文学校由广州岭南教育集团于1998年创办,是一所民办学校。目前,该校有一至五年级410名学生面临分流,其中广州市户籍学生100余人,其余都为非户籍生。

26日上午11时许,记者来到岭南中英文学校,看到有一批家长聚集在校门口。“听说上午教育局会有人来和家长见面,但一直没见到人。”有家长向记者解释聚集的原因。随后,有家长向记者出示了一封投诉信,其中已有多名家长签名。投诉信中家长质疑道:“校方在2023年7月,得知学校场地不能续租,不能继续办学,有现场家委成员的录音为证,学校在明知道不能继续办学情况下,继续招收各班级插班生和2023年级一年级新生。”“到2024年3月25日为止,校方也没有任何的当面和书面通知家长停止办学的事情。”在现场家长看来,学校一系列行为已经构成了“违规招生,恶意停止办学”。还有家长表示,此前已经遭遇民校终止办学并被“分流”过一次,来到岭南中英文学校后又再次遭遇同样的情况,令人身心俱疲。还有家长担心,分流后的学校离家距离很有可能会更远,上学路程会更不方便。有家长向记者强调:“我们的诉求就是希望能妥善解决孩子们的读书问题,尽快给出一个方案,而且如果被分流到民办,我们不希望再次遭遇停止办学的情况。”

截至记者发稿时,记者未在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看到终止办学的相关公告。

校方说法

业主方要收回场地导致终止办学,此前并不知情

3月26日下午,校方召集各年级家长召开家长会,解释终止办学的原因以及学生分流的解决方案,天河区教育局工作人员也通过校内广播形式回应了家长疑问。

记者在校内看到,多所天河区民办学校来到校内摆摊,发放宣传单张并有工作人员回答家长关于转校的疑问,包括广州市天河区华实学校、新昌学校、汇景新城实验小学、同仁艺体实验小学、新蕾学校、明珠中英文学校等。

校方表示,学校终止办学是因为“业主方要收回场地”,3月初的时候才得到了土地出租方的正式答复,不能再续签新合同,并强调此前校方“不知道这个情况”。校方称,过去20多年,学校一直没有收到要求正式撤离的通知,所以每一次合同到期都有续签。“就是到今天为止,我们也没得到通知说这个场地要开发,只是因为现在到了续签的关键节点才得到土地(出租)方的正式回复,不能再给我们签新的合同了,于是就造成了现在尴尬的情况。由于合同是到2025年3月到期,所以此前我们是在正常情况下招生的。”校方在家长会上解释道。

记者了解到,对于民办学校终止办学的不同情况有相应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21修订)》第五十条规定,民办学校终止的,应当交回办学许可证,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向社会公告。民办学校自己要求终止的,应当提前6个月发布拟终止公告,依法依章程制定终止方案。民办学校无实际招生、办学行为的,办学许可证到期后自然废止,由审批机关予以公告。民办学校自行组织清算后,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对于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而被终止的民办学校,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新快报记者还留意到,在家长会上,校方向家长发放了一份分流意向表,其中有一项为家长勾选或填写意向的民办学校,列有八所民办学校供家长选择,家长还可以填写不在其中的区内民办学校。但有家长质疑,目前学校和有关部门都尚未有明确的公告或批文,就这样让家长签字并不合理。

区教育局回应:

多渠道、多路径保障学校学生分流

“因学校的办学场地无法续租,学校将于2024年7月,也就是本学期后,原址停办。面对学校的停办,我们也只能说很遗憾。”天河区教育局工作人员在当日家长会上说。据称,为了尽快帮助学校完善学生分流方案,教育局连续召开了7次协调会,尽可能多渠道、多路径保障学校学生分流。

该工作人员指出,目前,分流的基本思路是:符合公办学校转学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公办学位,也可以继续申请民办学校学位。不符合公办学校转学条件的学生,教育局协调了与岭南中英文学校办学水平相当的民办学校,比如天河区华实学校、天河区汇景新城实验小学接收学生。该工作人员强调:“我们会协调他们扩充班级规模,确保有意愿去这两间学校的学生都能去;同时设一年过渡期,降低收费标准,按岭南中英文学校现行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律师说法

建民办学校风险预警机制

避免家长和学生陷入困境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二级合伙人、律师傅明现在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学校确系明知即将停办仍隐瞒情况招生,则侵害了学生和家长的知情权,也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严重侵害了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家长可诉请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双方之间的教育服务合同、要求学校退还学费,还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要求民办学校承担赔偿实际损失的违约责任。

针对民办学校终止办学引发纠纷的现象,傅明现认为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可以采取多种措施。“一是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监管,定期进行办学条件和财务状况的审查,确保学校的合法合规运营;二是有关部门可以建立民办学校风险预警机制,一旦发现学校存在潜在的停办风险,及时向家长和社会公布,避免家长和学生陷入困境;三是政府可以为民办学校提供政策支持和指导,帮助学校解决办学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提高学校的抗风险能力;四是鼓励民办学校提高信息透明度,定期向家长和社会公开学校的办学情况和财务报告,增强家长的信任。”傅明现说。

对于需要租赁土地办学的民办学校,如遇土地纠纷的情况,应该怎么办?傅明现建议民办学校作为租赁方,首先要注意承租土地要依照合法程序取得,在取得租赁土地前注意核验出租土地是否手续齐全,避免因权属或手续问题导致的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充分了解合同条款,尤其是租赁期限、违约责任等,同时做好合同管理,应提前半年以上做好续签确认工作,避免因不能及时续签导致停办的风险。她强调,当出租方单方不能续签时,可寻求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的支持,“如果纠纷涉及政策、法规等问题,校方可以向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反映情况,寻求支持和帮助;发生纠纷时,校方可依照法律规定以及《土地租赁合同》的相关约定提起相关诉讼,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文图:新快报记者 邓善雯

民办学校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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