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两男子偷偷前往生态管护区,非法采挖432株野生黑果枸杞,返回途中被工作人员发现。经鉴定,432株野生黑果枸杞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总价值为69984元。
3月19日,红星新闻记者获悉,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分别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各处罚金10000元。
▲资料图 图源/IC photo
据甘肃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22年11月25日10时许,男子刘某和李某以牟利为目的,在未办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证的情况下,准备铁锨、化肥袋等作案工具,前往当地一生态管护区非法采挖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黑果枸杞。采挖完毕在返回途中,被敦煌市生态保护工作站东沙门分站工作人员发现,后派出所民警前往现场查获二人当日非法采挖的野生黑果枸杞共432株。经宁夏绿森源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两人非法采挖的野生黑果枸杞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单株价值为162元,432株野生黑果枸杞价值69984元。
经酒泉市鸿泰园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鉴定,刘某、李某非法采挖野生黑果枸杞的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所需生态修复费用6.46万元。据悉,本案审理期间,刘某、李某与公益诉讼起诉人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就生态环境修复费用6.46万元达成协议,并在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刘某、李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挖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黑果枸杞,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法院最终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各处罚金10000元。
红星新闻记者 王超
编辑 潘莉 责编 李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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