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驾驶机动车摸副驾女性胸部危险驾驶”的所谓“交警处罚信息”,在四川泸州本地网络上流传。网友纷纷质疑,“真有这样的处罚规定?”
12月14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泸州警方获悉,这是一条Ps制作的虚假网络信息;违法嫌疑人刘某涉嫌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泸州市公安局龙马潭分局玉带河派出所已依法对其传唤进行调查。
▲刘某短视频账号截图
据警方介绍,11月23日,泸州市江阳区某街道居民刘某(男,21岁),在浏览某社交软件时偶然发现一交警违法处理平台页面,页面下方有一个标记为“四川1”的蓝色小框,处罚理由是“弹射起步”。
为博取眼球,刘某将此图下载,通过软件将自己的车牌川ED5****放在处理图片左上角,并遮挡部分车牌号码数字,将处罚内容P图为“驾驶机动车摸副驾女性胸部危险驾驶”,地点改为“希望大道玉井路口电警”,处理时间改为“2023-07-13 09:40”,处理方式改为“罚款200元记6分”。
▲刘某伪造的图片
为吸引更多人关注,11月23日14时12分,刘某将上述内容制作成视频上传到某短视频平台,引发网友围观。随后,有网友致电泸州交警部门咨询,引起警方重视。泸州交警辟谣称,“在相关法律规定里没有这样的描述,该行为属发布杜撰编造虚假信息。”
因刘某涉嫌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龙马潭公安分局玉带河派出所依法对其传唤进行调查。刘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及时删除全部虚假视频及图片,因情节轻微,主动消除社会影响,刘某被批评教育后主动写下保证书。
▲刘某写下保证书
红星新闻记者 罗敏
编辑 张莉 责编 李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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