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典型案例:销售假豌豆种子致农民减产绝收损失40余万,获刑4年半

最高法发布典型案例:销售假豌豆种子致农民减产绝收损失40余万,获刑4年半
2023年04月01日 16:12 红星新闻

4月1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经过严格筛选,确定了第三批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并予以发布。

↑种子(资料图) 据图虫创意↑种子(资料图) 据图虫创意

据悉,本次发布典型案例共15件,其中民事案例13件,行政案例1件,刑事案例1件。案例所涉植物品种涵盖面较广,既有关系国家粮食安全的小麦、水稻、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也有西葫芦、猕猴桃、柑橘等人民群众日常消费的蔬菜、果树作物。

最高法表示,此次发布的案例体现了诸多特点,包括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涉种子犯罪和严重侵权行为;切实加强保护,充分维护品种权人合法权益;突出问题导向,有效破解实践中存在的维权难题;此外还强化系统思维,推动构建种业大保护格局。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这15件典型案例中,“魏某华销售伪劣种子案”为唯一一起刑事案例。

最高法发布的案例显示,2019年11月,陈某刚(另案处理)、王某亚(另案处理)分别通过江苏省宿迁市的刘某一、安徽省萧县的刘某二联系到被告人魏某华,向其购买“中豌6号”和“中豌9号”豌豆种。被告人魏某华明知是假种子,以“中豌6号”5.2元/斤、“中豌9号”6.5元/斤的价格,通过物流将12000多斤豌豆种发运至河南省永城市。其中卖给王某亚“中豌6号”5600斤、“中豌9号”900斤,卖给陈某刚“中豌6号”和“中豌9号”各3000斤。王某亚通过微信和银行转账的方式向被告人魏某华支付豌豆种款33910元,陈某刚通过微信和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刘某一豌豆种款47000元。陈某刚、王某亚分别将该豌豆种销售给种植农户多人。播种后,禾苗出现抽丝多、开花晚、结荚少,导致减产或者绝收,经鉴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79293元。

案发后,被告人魏某华赔偿被害人损失285775元,取得被害人谅解。

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一审认为,魏某华明知是假种子,仍冒充合格种子进行销售,使生产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伪劣种子罪。魏某华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一审法院以销售伪劣种子罪,判处被告人魏某华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未上诉。

红星新闻记者 付垚 赵倩 实习生 王明丽 北京报道

编辑 彭疆 责任编辑 魏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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