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根据方案,部分职责优化和调整涉及工业和信息化部。
党的二十大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作出重要部署。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同意将其中涉及国务院机构改革的内容提交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重点是加强科学技术、金融监管、数据管理、乡村振兴、知识产权、老龄工作等重点领域的机构职责优化和调整,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重新组建科学技术部,是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的一项内容。《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明确,划转科学技术部具体管理职责。把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农村科技进步职责划入农业农村部。把组织拟订科技促进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职责分别划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把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规划和政策,指导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科技园区建设,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等职责划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把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职责划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加挂国家外国专家局牌子。科学技术部不再保留国家外国专家局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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