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李超朝 通讯员娄敏 张毅涛报道 近期,天河警方接到“某昌工程公司”报案,其公司被胡某以租赁为幌子诈骗11台挖掘机,价值680万元。警方成立专案组侦破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8月5日,广州天河警方举行赃物发还仪式,将破案追缴的一批挖掘机全部发还给事主。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租赁是假,诈骗是真
3月5日,天河区公安分局凤凰派出所接到辖区“某昌机器工程公司”(简称“某昌公司”)负责人徐女士报警,称犯罪嫌疑人胡某以租赁为借口诈骗11台挖掘机,价值680万余元。
经了解,2021年4月至7月,犯罪嫌疑人胡某以“深圳某建设公司”法人代表身份与“某昌公司”签订租赁合同,以每台每月1.8万—2.7万元不等的价格,租赁11台不同型号的挖掘机,首次支付3个月的租金。租赁期间,“某昌公司”发现挖掘机上的GPS定位异常。此时,租赁人胡某已失去联系。据“某昌公司”于主任介绍,在追查挖掘机的过程中,发现挖掘机上装有屏蔽器,导致GPS信号异常。
接到报警后,天河警方高度重视,从刑警大队、网警大队、凤凰派出所等抽调力量成立专案组,迅速展开侦查。专案组深度研判,多方走访调查,查实犯罪嫌疑人胡某在租赁到“某昌公司”的挖掘机之后并未投入使用,而是伪造了这些挖掘机的转让协议、销售合同、产品合格证等虚假手续,冒充自己为实际持有人,将挖掘机抵押、转让给谭某、张某,获取非法利益。
凤凰派出所副所长谢军表示,谭某、张某在明知挖掘机来历不明的情况下,仍然购入挖掘机,并迅速转手挖掘机获利,警方对他们进行抓捕。
经深入侦查,办案民警锁定犯罪嫌疑人胡某的落脚点。4月28日,胡某在深圳龙岗被抓获。5月16日、30日,谭某、张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先后被警方抓获。
奔赴千里,全部追回
据胡某供述,他在多年的挖掘机租赁经营过程中,发现了挖掘机抵押、转让中存在的漏洞。
“胡某的作案过程主要分为三步,第一步以公司租赁的名义租赁挖掘机;第二步伪造挖掘机转让协议、销售合同等资料;第三步将租赁来的挖掘机抵押、转让给他人,以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办案民警介绍,胡某将其租赁诈骗得来的11台挖掘机,以20万—30万元不等的价格,抵押、转让给谭某、张某等人,共牟利270万余元。随后,这11台挖掘机又被持有人再抵押、转让,分散到全国各地。
经警方对挖掘机持有者做思想工作,其中一台挖掘机持有者认识到挖掘机来路不合法,自行将挖掘机交还“某昌公司”。另10台挖掘机在经多次抵押、转让后,已分散在全国各地。在专案组的努力下,办案民警先后奔赴江苏及广东深圳、惠州、阳江等地找回7台挖掘机。
2022年7月初,专案组谢军副所长带队,奔赴云南省查找另外3台挖掘机的下落。历时7天7夜,跨越昆明、大理、香格里拉等市,进村入户开展摸排调查,走访群众,向持有人耐心讲解法律政策,将3台挖掘机找回。至此,“某昌公司”被诈骗的挖掘机全部起赃并运回广州。
天河警方表示,追回的挖掘机涉及的赃款追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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