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引入做市商机制又有新进展。上海证券交易所5月13日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南第x号——科创板股票做市(征求意见稿)》,当日起至5月28日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于2019年1月审议通过的《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提出,条件成熟时引入做市商制度。2021年4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提出,在科创板引入做市商制度。在资本市场深化改革和加强基础制度建设的背景下,科创板将继续发挥“试验田”作用,在竞价交易的基础上引入做市商机制,有助于增加市场订单深度,一定程度上降低大单交易对市场的冲击,提升市场稳定性,减小市场买卖价差,降低投资者交易成本。
2022年5月13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实施了《证券公司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试点规定》,对科创板做市商准入条件与程序、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作出规定,为科创板引入做市商机制提供了上位法依据。按照《规定》要求,《实施细则》和《业务指南》对科创板做市交易业务作出更加具体细化的交易和监管安排。一是明确做市服务申请与终止。科创板股票做市服务申请采用备案制,鼓励具备做市交易业务资格的保荐机构或者实际控制该保荐机构的证券公司在持续督导期间为其保荐的科创板股票提供做市服务。二是明确做市商权利与义务。做市商应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专用证券账户开展做市交易业务,向市场提供买卖双向报价,遵守权益变动披露及短线交易等相关规定。对于积极履行做市义务的做市商,将适当给予交易费用减免或激励。三是明确做市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要求。做市商应当建立风险防范与业务隔离机制,健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设置定期压力测试机制,确保合规有序开展做市交易业务。
本文作者:张杨
图片编辑:徐佳敏
责任编辑:冯体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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