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07月07日讯
长江电力(600900)7月7日晚间公告,近期,公司作为售电方,与购电方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输电方国家电网[微博]公司签订了《2014--2016年度三峡水电站购售电及输电合同》和《2014年度三峡水电站购售电及输电补充协议》。
根据《2014年度三峡水电站购售电及输电补充协议》的约定,2014年度年合同电量为136.4亿千瓦时。合同电量上网电价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1101号文件精神执行。
公司表示,预计合同的签订将对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合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按国家规定向南方电网售电,不会因为履行合同而对合同方形成依赖。
(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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