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强科技主板IPO撤回终止:业务严重依赖广汽系,产品售价疑似提高近10倍,存货余额高企可能隐藏大量成本

富强科技主板IPO撤回终止:业务严重依赖广汽系,产品售价疑似提高近10倍,存货余额高企可能隐藏大量成本
2024年12月04日 09:01 估值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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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作为人们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由众多零部件构成。以传统汽车为例,汽车零部件的细分领域按照用途和性质可分为车身系统、发动机系统、传动系统、转向系统、制动系统、行驶系统及电气系统等。车身系统主要包括内外饰件、车身壳体、车身附件、座椅和其他车身部件。而汽车内外饰件为车身系统的主要构成之一,尤其是汽车内饰件是提升驾驶体验与舒适度、保护乘员安全、‌提升个性化与豪华感、环保与智能化集成的重要体现。

广东富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文简称:“富强科技”或“发行人”)是一家主要从事汽车内外饰件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其主要产品包括汽车门内饰板总成、挡泥板总成、保险杠类产品、雨刮盖板总成、机舱护板总成等汽车内外饰件,以及精密注塑模具等。

富强科技本来拟深交所主板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5,150万股普通股,募资100,100.00万元,主要用于“富强科技新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审计机构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富强科技于2023年6月申报获受理,但在2024年2月深交所发出第二轮问询函后的半年不到,也即2024年7月即主动撤回申报而终止,成为截至2024年11月17日深交所主板终止审查53家企业中的1员。富强科技本次主板闯关历时1年有余为何又草草收场,令人生疑。

估值之家通过研究富强科技本次招股书及其回复深交所首轮问询函(本文简称:“一复”)发现,富强科技可能主要存在业务严重依赖广汽系、通过存货科目隐藏成本、大量财务数据规律性变化其报表可靠性不高等问题而撤回本次申报。下面我们选取部分具有代表性问题,对富强科技本次撤回申报进行深度解析。

一、业务严重依赖广汽系

业务对一家上市公司而言非常重要,业务不但是上市公司的盈利核心‌、利润保障‌,也是上市公司品牌塑造、‌市场竞争力的体现,更是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及市值管理的重要基础。从企业价值角度而言,业务决定收入,收入决定盈利,盈利决定投资者回报。发行人业务从表象看是面对整车厂的产品开发和销售,而这表象的背后是什么,我们首先进行解读。

发行人披露的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从上表可见,发行人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依次为:44,091.25万元、61,416.82万元、98,037.31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89.47%、90.68%、90.68%,除对前五大客户收入过于集中外,还表现出销售额和占比双双走高趋势。我们从上表中也不难看出发行人对以广汽系为首的大客户收入占比相对更高。当然发行人在招股书中对此表象,也进行了风险提示:“报告期内,公司对广汽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的营业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56.51%、56.93%和73.90%,客户集中度较高。”表象的背后是真相,而真相往往比表象更贴近现实。

如果我们将上表的前五大客户情况进行合并,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从上表第1、2行可见,发行人对广汽及广本的收入占比即高达83.90%,虽然表面上已经非常高了,但事实上可能更高。上表余下5家中除了广州河西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确定和广汽没有直接的股权关系外,其余4家中广汽直接参股的为合创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而广汽零部件有限公司参股其余3家,具体股权关系见发行人一复中的广汽合资企业的股权结构情况表,如下图所示:

也即发行人前五大客户表面上共7家,实际上广汽系占了6家,数量占比为85.71%,初步说明发行人的业务已经无法离开广汽系的支持。

发行人事实上对广汽系销售占比多少呢,据一复显示:“保荐工作报告显示,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合并广汽本田及以穿透至终端客户合并计算的广汽系客户实现的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2.04%、91.70%、94.58%。”也即发行人最终对广汽系销售累计占9成以上,最高为9.5成,可以说发行人已不是存在客户依赖问题,而是妥妥地为广汽而生。

发行人业务如此依赖广汽系,则发行人可能至少面临如下四大风险:

(1)市场风险:发行人过度依赖广汽集团,可能会错过其他市场机会,限制了发行人市场拓展能力和多元化发展。

(2)经营风险:如果广汽集团的需求发生变化,如减少订单或取消合作,发行人可能会面临收入大幅下降风险。

(3)财务风险:发行人过度依赖广汽集团,可能导致应收账款和存货管理难度增加,影响发行人的现金流和财务状况。

(4)法律和合规风险:发行人过度依赖广汽集团,可能增加法律和合规风险,如合同纠纷、知识产权问题等,这些问题可能对发行人声誉和业务造成负面影响。

而广汽集团对发行人本次上市的重视,不止是在购销业务关系上,甚至包括在财务结算上,也给予了发行人最大支持。发行人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资产部分,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从上表可见,发行人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并不高,分别仅为3,410.92万元、6,454.62万元、6,296.94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也仅为:6.92%、9.53%、6.07%,但这还不是更关键的。

更关键的是,发行人流动资产中并不存在应收票据科目余额,也即广汽系和发行人结算,没有采用国内整车厂惯用的承兑汇票结算。而一般情况下,整车厂会给予不同供应商不同程度的银行承兑甚至商业承兑汇票结算,或者多种结算的混合结合模式。反观发行人在广汽系结算到的几乎全部为现金,广汽系为支持发行人而放弃大量资金时间价值,说明广汽层面对发行人本次上市的支持程度也可能非同一般。

当然我们在此也可以排除广汽系支付给发行人大量承兑汇票,而发行人拿广汽系承兑贴现或背书给供应商的情形。一是因为上表中的承兑贴现对应的会计科目应收账款融资期末余额分别仅为:29.83万元、45.00万元、1.02万元,相比发行人营业收入额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二是发行人收现比分别1.25、1.16、1.14,也即发行人收到的现金货款几乎百分百。但与发行人几乎不会收到广汽系承兑汇票相反的是,发行人报告期末应付票据分别以1,654.71万元、2,200.52万元、6,143.50万元成倍数级增长。

关于广汽系对发行人财务结算支持,从发行人的应收账款周转率的可比情况,也能得到部分验证。发行人披露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与行业平均值的比较情况,如下表所示:

从上表可见,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3.73、13.04、15.45,其平均值是行业平均值的4.10倍。发行人能获得如此优于行业平均值3余倍的应收周转率,自然离不开广汽系的鼎力支持。虽然发行人的应收账款周转率足够优秀,但招股书中同表披露的发行人存货周转率的可比情况就没这么乐观了,关于存货周转率及相关问题,我们下文会进行详细研究。

发行人获得广汽系除上述支持外,据一复信息显示:“根据广汽埃安、广汽乘用车、广汽本田于2023年9月出具的确认函……公司为广汽埃安供应份额最大的门内饰板、挡泥板、雨刮盖板、机舱护板供应商;公司为广汽乘用车供应份额最大的……供应商;公司为广汽本田供应份额最大的……供应商。”类似的还有发行人还获得广汽系多个客户优秀供应商称号,以致于发行人被交易所问询:“发行人主要荣获奖项由广汽系客户颁发的原因。”

与广汽集团的深度绑定而显相当尴尬的是,发行人在招股书中表示:“经过多年积累,公司已与国内多家主流整车厂和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但交易所显然也注意此表述的严谨性问题,在首轮问询函中即发出灵魂一问:“说明发行人已与国内多家主流整车厂和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建立稳定合作关系的具体含义及体现,前述表述与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收入来自广汽系客户的情况是否矛盾?”

而发行人在一复中回复交易所该问题时,发行人继续将广汽集团相关的主机厂及其一级配套供应商客户认定为国内多家主流整车厂和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并坚持认为“前述表述与公司报告期内主要收入来自广汽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的情况不存在矛盾情形。”对发行人如此回复,可能交易所也没料到。

从上述发行人如此获得广汽集团来看,如果发行人本次上市成功,那么广汽的其他重要零部件供应商便可以如法炮制,继而产生出诸如振强、志强、图强等多个主板上市公司。如此一来,上汽集团、一汽集团、东风汽车、长安汽车等的一众供应商都可以进行如法炮制,进而我们A股市场可能就会产生大量的类似上市公司。而这恐怕是监管层不愿看到的,而这恐怕也是发行人本次终止申报的主要原因。

二、真实盈利能力恐怕不容乐观

发行人作为汽配行业成员,所涉产品为注塑类塑料产品,其科技含量也并不见高。从近些年以燃油车为主的整机厂以及大部分电动车企的日子可能并不好过推断:发行人的盈利情况也应该一般,但发行人披露的毛利率可比情况却可能并非如此。发行人披露的主营业务毛利率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如下表所示:

从上表可见,发行人毛利率分别为:34.53%、32.43%、25.55%,从开始高于行业平均值绝对值4.4%,到高于4.57%,再到低于行业平均值0.45%,发行人毛利率下降幅度约为26%,是行业平均值下降幅度13%的两倍,发行人盈利能力似乎在更快速的下降中。但即使发行人的毛利率下降表现明显,发行人的盈利能力仍然可能面临真实性存疑较大的问题。

1.大量盈利、成本类数据规律性变化

发行人披露的盈利、成本类数据表现出规律性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从上表可见,发行人首先表现出统驭性的主营业务毛利数据规律性变化,可能说明整体盈利真实性情况不容乐观,其他毛利及毛利率数据规律性变化4项作为该整体盈利真实性补充,而产品成本类数据规律性表现的为4项,占发行人全系列6种产品的类别比例为2/3,占比之高也是非同一般,发行人成本数据的真实性也可能存疑。

如果上表数据规律性变化不够直观,我们采用取大数法分析法进行简化,并按规律类型重新排序,结果如下表所示:

从上表可见,发行人盈利类数据变化规律有三类,第一类为递增规律:具体为上表中第1-3行为自然数等额递增,第4-5行以数字2等额递增,第6行以数字5等额递增。第二类为递减规律:具体为上表中的第7行以数字5为等额数递减变化。第三类为等额数字交替出现规律:上表中第8行以数字2为等额变化数但不依次出现,第9行以数字3为等额变化数但不依次出现的规律.当然此第三类等额数字交替出现规律,不如前述两类规律表现明显,但仍然具有很高的分析和参考价值。

2.存货科目余额异常高企

从会计科目结转关系看,生产企业存货科目余额依据出货情况结转入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而主营业务成本高低基本决定产品毛利和企业净利高低。如果在收入相对不变情况下,提高盈利水平的最好方式为减少存货结转入成本金额,但此操作的弊端是期末报表中存货科目余额高企。而从证监会查处的多家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例来看,此为这类公司多采用过的手法。

发行人披露的期末存货余额及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从上表可见,发行人期末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9,666.25万元、39,227.91万元、48,714.92万元,每年较为稳定增加1亿元左右,且上表共涉8种存货,共计11项数据,其中金额占比最高的依次为模具、发出商品、原材料及库存商品,但这仅有的11项数据中绝大部分涉及数据规律性变化情形。

发行人存货数据层面涉及规律性变化除上表外,还存在存货库龄数据规律性变化的情况,二者合计出现数据规律性变化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从上表可见,发行人11项存货数据中存在8项表现出规律性变化情形,占比约为72.72%。而存货库龄数据中涉及的三项存货数据,均为上文所述期末金额占比依次最高的模具、发出商品、原材料及库存商品的三种。发行人存货数据规律性变化涉及范围之广、金额及重要性之高,已超出一般人想象,也即不夸张地说,发行人存货数据几乎全面规律化。

如果上表数据规律性变化不够直观,我们继续采用取大数法分析法进行简化,并按规律类型重新排序,结果如下表所示:

从上表可见,发行人存货类数据只存在一种等额递增规律性变化:具体为上表中第1-3行为自然数等额增加变化,第4-5行以数字2等额增加变化,第6行以数字3等额增加变化,第7-10行以数字5等额增加变化,第11行以数字6等额增加变化。发行人存货类数据中只存在等额递增变化,与发行人营业收入及利润数据额递增表现呈现较为严格的一致性。

(1)发出商品期末余额可能过高

我们以发行人2022年末发出商品余额10,751.56万元为例进行分析,2022年度发行人门内饰板、挡泥板、雨刮盖板、机舱护板总成及保险杠类产品总平均单价约为1,301.32元/件,则2022年末发出商品对应数量总体约为8.26万件,其中以单价最高的门内饰板为主。如果我们进一步假定2022年末发出商品均为单价最高的门内饰板,则2022年度末发出商品中的门内饰板数量占全年销量46.17万件的比例约为1/6左右。考虑整车厂的生产周期及零部件的月耗用量,发行人2022年末发出商品余额可能存在明显过高问题。而上述分析是基于假定发出商品均为单价最高的门内饰板为基础测算,如果考虑其他单价更低的产品,则上述比例差异还可能会更高。

当然我们也可以换个角度研究该问题,发行人客户中的主机厂主要为广汽集团、广汽本田、合创汽车,考虑到合创汽车对发行人营业收入的贡献低,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即发行人高额的发出商品几乎只对应广汽集团、广汽本田两家主机厂。据一复显示:2022年度广汽集团及广汽本田整车销量分别为63.37万辆、74.18万辆,发行人2022年度门内饰板全年销量46.17万件,以一辆整车需要4件门内饰板计算,发行人门内饰板供应广汽集团及广汽本田整车数量约11.54万辆,发行人门内饰板供应占广汽集团及广汽本田整车销量的比例约为8.39%,而发行人2022年末发出门内饰板数量对应整车数量约为2.07万辆,是广汽集团及广汽本田12月平均产量中发行人供应内饰板整车数量0.96万件的2.16倍。在汽车行业普遍采用JIT生产模式下,发行人期末发出商品的数量及余额也可能明显过高而存疑。

发出商品作为最接近主营业务成本的会计科目,如果少转或迟转至主营业务成本,均会导致当期成本减少而盈利增高的问题。发行人期末发出商品余额过高,不排除也可能存在相同问题。

(2)模具期末余额高常

发行人披露的存货周转率与行业平均值的比较情况,如下表所示:

从上表可见,发行人含模具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07、1.30、1.73,平均值仅为行业平均值的1/3左右,发行人存在存货周转率可比之下明显过低,发行人存货很可能存在问题。同时发行人披露:“在剔除模具的影响后,公司存货周转在剔除模具的影响后,公司存货周转率明显改善,整体高于唯科科技肇民科技东箭科技神通科技福赛科技等差异不大。”我们姑且不细分析发行人此处所谓的与几家差异不大的差异具体问题。

发行人披露的模具存货期末余额分别为19,545.98万元、26,503.24万元、32,666.13万元。首先可见的是,发行人期末模具余额分别每年规律性增加7,000万元左右(关于此我们在上表已经在规律性变化数据中研究过了,此处不再重复分析)。其次,发行人将模具列为存货进行会计核算就很奇怪。在会计实务中,模具一般按其价值大小及使用寿命长短,相应划分为固定资产或易耗品核算。从发行人主营车内饰板机舱护板、挡泥板等大件产品推断,发行人的模具尺寸较大且价值也非常高,由于是注塑模具其使用寿命也长,按理发行人应该主要列为固定资产管理和核算。

关于模具高值寿命长的模具应当列为固定资产核算,是因为模具符合“企业为生产商品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年以上的有形资产”的定义。且模具未来能够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相关规定。然而发行人却将其列为存货单独核算则并不多见甚至相当罕见。

对此招股书中也有相关表述:“公司将模具纳入存货核算,各期末尚处在生产过程中以及未实现收入模具的余额较大,而模具收入确认采取生命周期内按产品销量的分摊方式,报告期内,随着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公司新开发的模具数量较多,使得模具库存余额较大。”按发行人的此描述,即使发行人不将模具列为固定资产核算,也应列为长期待摊费用核算,但发行人似乎偏不,仅对存货情有独钟。

发行人将模具归入存货核算,但从会计核算原理来看,生产企业的存货主要通过生产领用的途径而结转相应成本,从发行人上述描述可知,发行人不是通过领用方式结转相应模具成本,而是通过模具生产出相应产品产生收入后,再确认对应的模具费用成本,其理论上更接近会计核算中的摊销定义。按照发行人此种模具管理方式,更似乎应该将模具纳入长期待摊费用进行分摊。然而发行人还是将模具采用存货的核算方式,而发行人这种方式既可能不科学也可能不合理,甚至与固定资产的企业会计准则相违背。

当然深交所同样也注意到了发行人的模具问题,并且在首轮问询中进行了一系列的模具问题问询。从发行人的回复中我们注意到,发行人模具存货分两种:生产模具的销售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销量进度确认模具收入;商品模具的销售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而发行人将生产模具属于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是由于:“在公司与客户的合同履约过程中,客户是能够主导模具的使用,并且能够获得几乎全部经济利益,符合‘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相关要求”。

通过仔细研究发行人回复表述,我们发现,发行人客户在事实上应该不能够控制在发行人场所内发行人为客户所制作的模具,发行人回复中可能将“控制”的概念偷换为“主导”,也即发行人的模具应该不符合“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定义,从而发行人将生产模具确认为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也并不合适。且模具是用来生产产品的器具,属于与固定资产注塑机配套使用的工器具,依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发行人的模具也应该不属于存货系列。而且发行人的模具也几乎不具有存货属性,也不符合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或物料等”的定义。

此外发行人生产模具的成本折摊表述为:“公司模具收入及成本在车型开始量产后,公司按照模具对应产品的实际销量和车型企划量摊销确认模具收入和结转模具成本,在项目停止量产或提前终止后,公司将剩余未摊销的模具收入及成本一次性确认。”而这可能意味着模具所属项目已经不生产了,但项目不停止或不提前终止,则发行人相应模具成本将可能永远高企在存货余额中,为人为操作留下了巨大的空间。

发行人模具存货中最大问题应该就是上文分析的生产模具的确认、计量问题,发行人没有将巨额模具成本纳入固定资产核算,也没有按长期待摊费用进行摊销,即使纳入存货核算又采用不确定的收入实现方式进行模具成本结转,说明发行人可能存在通过少折摊模具费用的方式人为调减成本,从而实现报告期内的高盈利问题。发行人从2022年末累计的近2.27亿元模具存货余额来看,我们不清楚这其中可能隐藏了多少报告期内的营业成本。

3.产品销售单价可能异常

发行人披露的主要产品销售数量及单价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套、万套

从上表可见,发行人的门内饰板单价最高,分别为1,268.66元/套、1,162.24元/套、1,086.08元/套,报告期内门内饰板实现的营业收入也最高,分别为:18,683.49万元、26,957.18万元、50,147.43万元,分别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比例:38.08%、39.90%、48.60%,且表现出越来越重要的趋势。

我们以发行人核心产品门内饰板单价为例,报告期内平均单价约为1,172.33元/件。以发行人披露的报告期内门内饰板总成本73,515.99万元,销售量84.09万件,可以直接计算出发行人门内饰板单位成本为874.25元/件。而发行人主营成本中直接材料平均占比约为72.87%,因此我们可以计算出发行人门内饰板的直接材料成本为637.07元。

从招股书中披露的发行人主要原材料采购种类及结合实际分析,门内饰板主要由PP粒子注塑成型,可能再配以拉手、吸音棉、表皮,而招股书中披露拉手、吸音棉、表皮平均单件采购成本分别为:12.99元、3.39元、15.76元。我们以拉手、吸音棉、表皮三个附件全配为例,该三项配件材料成本合计为32.14万元,那么发行人材料成本637.07-32.14=604.93元,理论上为PP粒子的材料成本。以发行人披露的PP粒子平均采购价格1.02万元/吨,折合单价10.20元/公斤。据此我们可以计算出发行人单件门内饰板的重量约为604.93/10.20=59.31公斤。由此出发行人制造的应该是不是汽车门内饰板,至少应该是重型装甲车的门内饰板,甚至是航天飞行器的门内饰板。

而实际中,常规乘用车的门内饰板单重应该不超过5公斤,以发行人披露的相关数据计算出的发行人门内饰板的直接材料成本约为83.14元,以此折算出发行人单个门内饰板的全部成本应该不超过83.14/72.87%=114.09元,相比内饰板平均单价1,172.33元,发行人毛利率至少90.27%,也即广汽系向发行人采购的门内饰板单价可能严重异常高。而这只是发行人六大类产品的一类,我们有理由相信其余五类也可能存在相同情形,而发行人成本自洽问题可能是发行人在招股书没有披露按成本类别划分成本明细,而只有按产品类型划分成本明细的根本原因。

广汽系缘何如此高价向发行人采购门内饰板?不能排除此行为与发行人在主板申请上市有关的可能性。因为主板上市首先考虑的就是收入规模,在发行人产品销量有限的情况,扩大收入的唯一方式应该就是提高单价。但如发行人这般可能直接提高近10倍的产品单价,应该是前所未有的事,发行人因此撤回材料而主动终止本次上市,也就不足为奇了。

三、表内大量财务数据规律性变化

会计报表和财务数据作为招股书中核心内容,财务数据经得起推敲,会计报表可靠性才可能得到有效保障。前文我们已分析了发行人盈利、成本类数据多项规律性变化,以及存货数据几乎全面规律性变化,但发行人诸如营业收入之类的其他表内财务数据,甚至表外财务指标等数据也同样表现出规律性变化,我们整理出相关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从上表可见,发行人会计报表内至少存在15项财务数据规律性变化,而表外数据也显示至少存在5项财务数据规律性变化。上表中需要我们注意的是净利润数据的规律性变化,此与上文中主营业务毛利数据规律性变化相对应,而净利率数据的规律性变化,与发行人利润表的整体人为“规划”可能有关。此外上表中5项营业收入直接数据的规律性变化,则可能说明发行人营业收入真实性整体存疑。从总体角度而言,上表中的规律性变化数据涉及发行人会计全部三张报表,也可能说明发行人会计报表数据的可靠性可能不容乐观。

如果上表数据规律性变化不够直观,我们再次采用取大数法分析法进行简化,并按规律类型重新排序,结果如下表所示:

从上表可见,发行人会计报表数据变化的规律性也为三类,第一类为递增规律:上表中第1-11行为自然数递增变化,第12-14行以数字2等额递增变化,第15-17行以数字3等额递增变化,第18行以数字4等额递增变化,第19-21行以数字5等额递增变化,第22行以数字15等额递增变化。第二类为递减规律:上表中第23行为自然数递减变化,第24-25行以数字4递减规律变化。第三类为等额数字交替出现规律:上表中第26行为连续自然数交替出现,第27行以2为间隔数字交替出现,第28行以4为间隔数字交替出现的规律变化。

从上述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发行人表内、表外财务数据中分别存在23项、5项及小计28项财务数据规律性变化。我们再结合前文中发行人盈利、成本及存货数据的规律性变化,从这些规律性变化财务数据过多的角度,或许我们无法直接得出发行人“操作”会计报表的结论,但发行人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被人为干预,甚至被过度操纵的可能性应该不容我们忽视。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富强科技作为广汽全方位并大力扶持的汽车饰件供应商而闯关深交所主板,从而造成发行人业务对广汽系的严重依赖,叠加可能因保荐人中信证券给发行人定位主板的决策有误,从而造成发行人被动夸大营业规模,进而导致发行人成本数据失真等一些列问题。

在广汽系的鼎力支持下发行人产品虽然全系覆盖了广汽汽车的内外饰件,但由于发行人仅注塑一道的关键生产工序可能技术含量并不高,其产生的增值也可能并不足以满足主板的盈利要求,于是发行人出现了诸如模具存货余额高企,而可能存在隐藏高额成本的巨大风险问题。

至于本次招股书中发行人累计至少存在48项财务数据规律性变化,则可能说明财务数据整体真实性存疑,其会计报表可靠性也可能不高的问题,甚至我们不能排除发行人整体重构或操纵财务报表的高可能性。

发行人本次终止上市作为中信证券今年撤回众多保荐项目中的一个,中信证券在质量端也许应该思考量与质的取舍问题,在业务端或许应该考虑营业收入和归位尽责间的平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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