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买17宗土地14宗“有毒”?陆家嘴索赔100亿元,项目已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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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陆家嘴斥巨资买到“毒地”的消息引发市场热议。
据公司11月4日披露的公告显示,陆家嘴控股子公司苏州绿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岸公司”)名下14块土地存在污染,公司将包括江苏苏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钢集团)在内的五家单位告上法庭,索赔100.44亿元。
社交平台上,#陆家嘴#、#陆家嘴公司买到毒地索赔100亿元#纷纷登上微博热搜,引发网友热议。
222轮报价竞争 斥资80多亿却买到“毒地”?
11月4日,陆家嘴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上海佳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湾公司)、上海佳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二公司)作为原告方,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被告方为苏钢集团、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苏州市苏城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告显示,该案件涉案金额100.44亿元及诉讼费等,目前法院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事情要追溯到七年前。
2016 年,陆家嘴控股子公司佳湾公司和佳二公司(通过信托计划)组成联合体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联合竞得苏钢集团挂牌出让的绿岸公司95%股权。公开资料显示,绿岸公司名下的主要资产为位于苏州高新区苏通路北、苏钢路东的17块土地使用权,面积约66万平方米。彼时陆家嘴规划总建筑面积约为108 万平方米,性质为住宅、商办、工业(研发)、教育等。
市场对于这块“香饽饽”可谓竞争激烈。据悉,截至挂牌期满,共有30多家意向受让方递交了意向受让申请材料。最后,共有19家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价,经过222轮报价的激烈角逐,陆家嘴成功拿下绿岸公司。本次交易总金额为85.25亿元,其中绿岸公司95%股权成交价格为68.4亿元,佳湾公司和安心信托计划代绿岸公司向苏钢集团偿还债务16.85亿元,并获得相应债权。
然而,巨大的红利下却隐藏着更大的风险。
2022年4月14日,陆家嘴发布风险提示公告,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事项,其中涉及绿岸公司名下部分土地存在污染,彼时规划开发的17幅地块中8 幅地块已完成开发。
陆家嘴在风险提示公告中披露,已建设教育设施的两地块及尚未开发的两地块均存在严重污染风险,土壤或地下水中诸多元素大幅超标,不符合该地块原对应的规划用地标准。
而根据近日的最新公告显示,陆家嘴及各方环境调查确定绿岸公司名下14块土地存在污染,且污染面积和污染程度远超苏钢集团挂牌出让时所披露的污染情况。
索赔百亿元 诉讼费或超5000万
早在2022年披露的风险提示公告中,陆家嘴就表示,股权交易后,绿岸公司就苏钢集团所披露的污染范围进行了治理修复。在环境调查同时,陆家嘴组织专门力量核查发现,在苏地相应地块调规变性及出让过程中,不排除苏钢集团、环境检测机构等存在涉嫌一系列违法违规、弄虚作假等可能,导致存在严重污染的土地进入公开交易市场,并在挂牌转让绿岸公司95%股权时隐瞒了相关信息。
在最新的公告中,陆家嘴称,公司委托专业机构核查发现,在案涉土地的调规变性及出让过程中,各被告存在一系 列违法违规、弄虚作假、不依法履职的侵权行为,共同导致了原告方受让存在严重污染的案涉土地。
为此,陆家嘴请求法院判令苏钢集团向公司承担赔偿100.44亿元,并表示后续发现或明确实际金额高于该金额时将增加诉讼请求或另案提起诉讼。此外,陆家嘴还请求判令其余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诉讼费由各被告共同承担。
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向新浪证券透露,根据法律相关规定,案件受理费涉及到财产案件的根据诉讼请求金额或者价额按照相关比例分段累计交纳。具体到本案,目前起诉时涉案金额为10,043,925,260.35元,按照“超过2000万元的,诉讼标的额×0.5%+41800元”的速算公式,诉讼费为50,261,426.30元。据此来看,若陆家嘴在此次案件中胜诉,被告方还需承担超5000万元诉讼费。
涉案金额巨大 多方索赔面临挑战
陆家嘴向苏钢集团等索赔超百亿元,数额之巨大引发市场热议。据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23年3月31日,陆家嘴在所开发的7幅地块累计工程等投入金额约18.2亿元,对应的存货金额为68.1亿元。
在此次案件中,无论是陆家嘴,还是购房者及建筑工人,在索赔问题上仍然面临诸多挑战。
赵敬国律师表示,“参考同类环境侵权案件,若陆家嘴有证据证明所遭受的环境污染损害与上述被告具有一定的因果关联性,即由被告人对因果关系不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当被告不能证明不存在因果关系时,则应承担侵权责任。”赵敬国律师称,陆家嘴要证明自己遭受的环境污染损害与污染者具有一定的因果关联性,以便达到“损害担责、全面赔偿”。诉讼期间,陆家嘴还要采取相关措施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百亿索赔下,事涉建筑工人的索赔问题也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表示,“建筑工人的健康谁负责?”更有网友直言“所有参建员工都要得到赔偿”。
赵敬国律师向新浪证券表示,彼时建筑工人若因案涉土地土壤污染而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可依法提起索赔。索赔对象可以是现在的土地使用权人即绿岸公司,其作为正主,首当其冲。也可以待本案明确土壤污染责任人后,直接向土壤污染责任人提起索赔主张。
土壤修复谁来承担?已有集体诉讼案例
在本次案件中,事涉土地的修复问题也受到关注。
赵敬国律师透露,土壤修复的首要原则是:污染方应当为土壤修复付费,是最为主要的治理责任人。“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明确了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承担治理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土壤污染责任人负有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的义务。土壤污染责任人无法认定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当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和第四十六条“因实施或者组织实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修复效果评估、后期管理等活动所支出的费用,由土壤污染责任人承担”的规定,陆家嘴如果能证明该案被告系土壤污染责任人的话,修复费用最终将由该案被告承担,但双方在受让绿岸公司95%的股权时签订的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而对于土壤的修复问题,绿岸公司及苏钢集团均已面临集体诉讼。
公开信息显示,已有环保公益组织提起诉讼。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4月21日立案受理了北京市昌平区多元智能环境研究所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要求被告苏钢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苏城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绿岸公司承担土地污染修复责任。
此外,南京中院还于6月7日立案受理北京草原之盟环境保护促进中心提起的公益诉讼,但被告方仅为绿岸公司。
责任编辑:韦子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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