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这两家药企被罚超3亿!

震惊!这两家药企被罚超3亿!
2023年05月29日 19:14 市场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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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国际金融报 

  医药领域又现上亿罚单!

  5月28日,远大医药和武汉汇海两家药企因垄断协议合计被罚没约3.2亿元。这是今年以来,医药领域开出的第二笔亿级反垄断罚单。

  就在今年2月份,市场监管总局通报东北制药因滥用其在中国左卡尼汀原料药市场的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销售原料药,被罚1.33亿元。

  又一个巨额罚单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的公告,于2020年11月对远大医药和武汉汇海涉嫌实施垄断行为立案调查。经调查,2010年以来,中国境内具有去甲肾上腺素原料药和肾上腺素原料药生产资质的企业仅有远大医药和山西振东泰盛制药有限公司。而武汉汇海通过包销方式,实际控制山西振东泰盛去甲肾上腺素原料药和肾上腺素原料药的销售。

  武汉汇海与远大医药多次沟通后,于2016年6月达成口头协议,约定武汉汇海停止销售去甲肾上腺素原料药和肾上腺素原料药,远大医药通过两种方式给予其补偿:一是低价向其销售去甲肾上腺素注射液和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再以高价回购;二是要求相关制剂企业低价向其销售去甲肾上腺素注射液和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再由其高价转卖。

  值得一提的是,远大医药在中国去甲肾上腺素原料药和肾上腺素原料药两个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均超过50%,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市场监管总局认为,武汉汇海与远大医药达成并实施关于销售去甲肾上腺素原料药和肾上腺素原料药的垄断协议,排除、限制了去甲肾上腺素原料药和肾上腺素原料药市场的竞争,损害了相关制剂企业、消费者和社会公共利益。市场监管总局由此责令武汉汇海和远大医药停止违法行为,没收武汉汇海违法所得3092.48万元,并处罚款412.68万元;没收远大医药违法所得1.49亿元,并处罚款1.36亿元。

  公开资料显示,武汉汇海隶属于湖北民康药业集团,总部位于湖北省武汉市,主要领域包括高端化学制剂、首仿化学药、高端原料药、中药经典名方开发等,在职员工1000余人。

  远大医药曾用名为武汉远大制药集团有限公司,2002年完成股权结构变更,在港交所上市。远大医药主要从事制造及销售医药制剂及医疗器械、生物技术产品及营养产品、精品原料药和其他产品。

  值得注意的是,资料显示,山西振东泰盛制药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李安平,即振东制药的实控人。这家公司的法定代表是赵永军,由山西振东制药100%控股,属于振东健康集团。

  针对此次处罚,当天,远大医药发布公告称,市场监管总局的处罚金额,占集团最近一个财政年度营收和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约3.48%和15.85%,预期不会对集团生产经营产生持续影响。

  医药反垄断机制逐步完善

  说起医药反垄断罚款,2021年是雷厉风行的一年。当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开年第一笔是针对先声药业的1亿元罚单。之后是针对扬子江药业7.64亿元的天价罚款,处罚理由是该公司在全国范围内通过签署合作协议、下发调价函、口头通知等方式,与药品批发商、零售药店等下游企业达成固定药品转售价格和限定药品最低转售价格协议等,以其2018年销售额254.67亿元3%作为罚款。此后,天药股份因“醋酸氟轻松原料药”垄断被罚款4402万,南京宁卫公司2021年因垄断解毒药氯解磷定被罚款658万元。

  从以上处罚可见,不仅是垄断药品原料会被处罚,制剂领域也成为监控和处罚的高发区。一些企业为了保证各级经销商的利益,通过控销的方式对价格、区域、渠道和终端等环节进行垄断,导致患者和医保不得不为高价药买单,这种行为也被纳入处罚行列。此外,一些企业如葵花药业、修正药业、仁和药业、南京同仁堂等通过电视广告进行医药控销的行为也被纳入监控。

  虽然罚单很重,但是近年来,时常会出现常用药、低价药、救命药被曝出“买不到”或者“价格飙涨”的局面。就在今年4月下旬,在多个医药平台上,“醋酸氢化可的松片”不是买不到就是价格暴涨十倍,原本每瓶100片仅售两位数的药品,突然被炒作到1000元。该药品是针对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的,记者5月29日在淘宝、京东等互联网医药平台发现,30片剂/盒的“醋酸氢化可的松片”可以在互联网医药平台上买到,但是价格依然偏贵,一盒标价128元,两盒为256元,需要开处方才能买到。

  记者注意到,自国家发改委2011年对第一起原料药垄断案件(“山东潍坊隆舜和操纵盐酸异丙嗪市场价格”案)进行调查后,反垄断执法机构曾展开多起原料药垄断调查。2021年11月15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印发《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原料药领域的反垄断指南》,由此,中国医药领域反垄断工作开启新篇章。当年,共查办医药行业垄断协议案件3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3件;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6件;审结医药行业经营者集中案件26件,以上案件罚没金额共计9.5亿元。

  2022年,反垄断体制机制被进一步完善。2022年6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反垄断法》的决定,自2022年8月1日起实施,这是反垄断法自2008年实施以来首次修改。2023年,医药行业的反垄断调查越来越严厉。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孟雁北在中国经济网发布署名文章称,通过对远大医药和武汉汇海两家药企的查处表明,强化反垄断监管,将有力促进医药行业持续规范健康发展。该案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发挥了其规范引导效应,再次警示医药行业经营者要高度重视反垄断合规工作,建立体系化的反垄断合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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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红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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