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请问,公司20号发布的关于可转债持有人会议公告,是否违反当初发行可转换债券时的募资协议,因为募资说明书没有充分揭示破产重整(不是破产)时转债的风险,我买了贵公司的可转债,我是充分阅读了募资说明书跟债权人会议规定后买入的,按照上述文件的理解是,只有贵公司破产清算(不是破产重整)时可转债才有可能损失面值金额,其余情况只要我不卖出,都不会损面值(100元),公司的公告是否意味着已经违约或者即将违约
董秘回答(*ST正邦SZ002157):
您好,鉴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未明确可转债在破产重整程序中的交易权及转股权。为充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特提议召开“正邦转债”持有人会议,确定“正邦转债”在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公司破产重整后的交易期限及转股期限。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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