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根据各种资料获悉,华电新能源、乌江水电等大股东控股的其他关联公司,在公司各水电站沿线投资了不少新能源电力项目,请问这些项目是否有利用了公司的输电通道等各类占用(或利用)公司资产(资源)的行为?请问如何避免同业竞争?
董秘回答(黔源电力SZ002039):
由于公司所经营的水光互补项目与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新能)经营的一般太阳能发电项目具有实质性差异,本公司自上市以来战略制定、业务开发和拓展等均独立于中国华电、华电新能,在历史沿革、资产、人员、业务和技术方面与华电新能相独立。公司系根据自身业务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独立决策并开展部分水光互补项目投资、运营业务,在开展过程中不存在与华电新能、乌江水电在项目指标获取、发电设备采购、电力市场销售等方面的竞争,不构成与华电新能、乌江水电的同业竞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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