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股价连续三日大幅下跌,为何不发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董秘回答(凤形股份SZ002760):
您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的,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需要上市公司核实相关情况并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我公司严格执行深交所相关规定,一旦触发上述披露标准,公司都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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