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关于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公司自有资金 低利息存入母公司金融平台 然后高利息再从母公司借贷出来 涉嫌利益输送 公告里面 没有详细公布利率标准 请详细说明 股东也将对证监会进行必要诉求
董秘回答(上海梅林SH600073):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集团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原则为存贷款利率均在参考市场价格的基础上给予优惠,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国内多数其他主要商业银行同种类存款的存款利率,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国内多数其他主要商业银行同种类授信的利率,是有利于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的,不存在违反上述原则存贷款的情况,您提到的“利益输送”不符合事实。感谢您对上海梅林的关注。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新浪财经从公开信息中摘录,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新浪财经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内容仅供参考。
瓜分6666元现金红包!领取8%+理财券,每日限额3000份!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