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尊敬的董秘您好,我请教一下年报商誉的问题,我看到2020年报里面关于江苏金枫物业的业绩承诺是净利润要不低于2150万元,而实际2020年其净利润只有1995万元,没有完成承诺为什么说完成承诺了?谢谢
董秘回答(南都物业SH603506):
您好,金枫物业关于2020年度净利润的业绩承诺为实现的经审计后合并报表范围内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应不低于2150.73万元,承诺主体涵盖金枫物业全资子公司中远物业。2020年度金枫物业单体实现净利润为1995.82万元,中远物业单体实现净利润233.62,二者合计为2229.44万元,鉴于金枫物业完成2020年度业绩承诺,故公司未对金枫物业计提商誉减值,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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