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瓦股份1月9日晚间发布公告称,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第四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现将公司2025年1月7日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披露如下:浙江浙商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约805万股,占比4.99%;厦门建发新兴产业股权投资贰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约726万股,占比4.5%;苏州汇毅芯源贰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约581万股,占比3.61%;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约496万股,占比3.07%;苏州汇毅芯源壹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约483万股,占比2.99%;宜宾晨道新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约435万股,占比2.7%;湖州源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约266万股,占比1.65%;上海劲邦劲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约237万股,占比1.47%;苏州汇毅芯源叁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约218万股,占比1.35%;富诚海富通帕瓦股份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约216万股,占比1.34%。前十大流通股东合计持股约4462万股,占比27.67%。
2023年1至12月份,帕瓦股份的营业收入构成为:新能源电池材料占比97.97%。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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