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宣城市应急管理局近日披露信息,安徽宣城经开区安徽辉隆集团辉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安徽辉铝公司)“6.14”机械伤害一般事故已查明。据调查报告,6月14日凌晨,安徽辉铝新材一名工人在维修牵引机时,被运行的牵引机撞击并挤压,导致死亡。
据调查报告梳理,事故企业为安徽辉隆集团辉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发生事故的工艺设备是安徽辉铝公司1250T挤压配套牵引机,位于安徽辉铝公司挤压车间10号机位,经查明,6月14日凌晨1点20分左右,2号挤压车间10号牵引机发生故障,班组长沈志强打电话联系设备保障部维修班长茆远明过来维修,接到电话后,茆远明带领维修电工崔静飞赶到现场。
对牵引机进行了观察和故障初步判断,认为是牵引机P1端锯切前进限位接近开关坏了,就对机器进行断电,期间没有悬挂“正在检修,严禁启动”的标志牌,茆远明进入牵引机P1、P2运行轨道中间位置进行维修,据崔静飞口述,在维修过程中茆远明又判断之前确定的故障不准确,就安排崔静飞到操作台打开电源进行试机,并查看操作台的触摸屏切割前进限位位置I/O点是否正常,崔静飞打开电源查看I/O点是正常的。
崔静飞口述,此时茆远明叫他到P1机台设备处配合他维修。经查看现场视频监控显示,1点42分左右崔静飞走到茆远明身旁,发现P2机台正往操作台方向返回移动,茆远明被返回的P2端撞击并挤压,崔静飞在没有拉动茆远明的情况下快速跑到操作台按下急停按钮,机器停下,后和沈志强一起把茆远明抬出来,经120急救人员对茆远明检查,发现已无生命特征,随即当场宣布死亡。
调查报告信息显示,事故调查组认定,设备保障部维修班组长茆某明在维修过程中没有遵守操作规程,在开机试运行时未离开设备运行区域,被牵引机机台撞击并挤压,导致身亡;维修电工崔某飞对所维修的设备性能和开机规程了解不够,在班组长仍处于设备运行区域时,打开电源进行试机后并离开操作台,导致班组长被牵引机机台撞击并挤压,直接导致事故的发生。
此外,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结合企业实际,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不扎实,作业现场管理不完善等,也是酿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本次事故造成1人死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78万元。经调查认定,本起事故是一起由于违反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安全培训不到位、现场管理不完善等原因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调查组对责任企业和个人提出了处理建议。其中,夏某涛(安徽辉铝公司法定代表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予以行政处罚。
靳某雷(安徽辉铝公司安环部部长)、李某(安徽辉铝公司设备保障部部长),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予以行政处罚。
崔某飞(安徽辉铝公司设备保障部维修电工),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建议由发证机关撤销崔某飞低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安徽辉铝公司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
此外,调查组还建议由宣城市应急管理局对安徽辉隆集团辉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予以行政处罚。
公开信息显示,安徽辉隆集团辉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08月,是安徽省供销集团成员,位于安徽省宣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宝城路1016号,是一家以从事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为主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夏文涛。股权穿透信息显示,该公司由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556)100%控股。
据公司官网,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辉隆股份”前身是,股票代码:002556)前安徽省农资公司,2003年改革改制,在业内率先开创农资连锁经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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