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江苏舜天连续13年财务造假遭证监会重罚1000万 两家会计所审计报告皆无保留意见
记者 | 沈溦
7月5日,多家上市公司被集体开出千万级罚单。
遭立案调查20个月后,江苏舜天(维权)(600287.SH)专网通信造假案最终处罚落地。
经查,自2009年至2021年,江苏舜天连续12年参与隋某力主导的虚假自循环业务。
通过参与通讯器材内贸虚假自循环业务,江苏舜天共计虚增营业收入103.33亿元,虚增营业成本93.99亿元,虚增利润总额9.34亿元。
2022年4月30日,江苏舜天发布《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将通讯器材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对2009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追溯调整,该公告中调整后的财务数据仍存在虚假记载。
就此,江苏证监局对上市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时任高管高松、桂生春被给予警告,分别处以150万和100万罚款。时任主要业务负责人王重人、李焱、赵凡被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
此外,造假期间时任江苏舜天董事、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的高松被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据悉,按照规定7月8日起,公司将停牌一日,复牌后股票简称变更为ST舜天。
不过,江苏舜天表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以及《行政处罚决定书》陈述的情况,经公司自查,判断本次涉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同日,另一家专网通信造假参与者*ST中利(维权)(002309.SZ)也收到最终行政处罚决定。
经查,*ST中利及其子公司中利电子是隋某力专网通信虚假自循环业务中的一环,承担的是有账期的垫资方角色。自2016年至2020年,ST中利虚增营业收入近80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6.79亿元。
此外,*ST中利还存在多年被大股东巨额非经营性占款并披露不实以及多年违规担保累计超27亿元等多项违规行为。
证监会决定:对*ST中利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对公司实控人兼时任董事长王柏兴给予警告,并处以150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信息披露违法事项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500万元罚款,作为组织、指使从事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相关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实际控制人处以1000万元罚款。
对时任董监高王伟峰、时任资金管理中心负责人钱宏燚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0万元罚款;对三名其他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鉴于当事人王柏兴的违法情节特别严重,证监会决定:对王柏兴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ST中利同样表示,未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目前,公司已经处于预重整阶段,层报文件已呈送至中国证监会审查;公司将继续积极配合重整工作推进,以期借助司法程序引入重整投资人,若重整顺利实施,将使公司重回良性发展的状态。
同日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还有ST特信(维权)(000070.SZ)和赣锋锂业(002460.SZ)
ST特信同样涉及业绩造假,其实施方主要是子公司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特发东智),2015年,ST特信全资收购特发东智,为了完成业绩承诺,特发东智采取了跨期调节营业成本、虚构业务等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
特发东智上述行为导致上市公司2015年度至2018年度利润总额分别虚增1039.33万元、9173.46万元、5624.61万元、1162.92万元,2019年度利润总额虚减2108.0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17%、34.74%、16.58%、3.29%、5.33%。并导致上市公司2015年至2019年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深圳证监局决定对ST特信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对时任特发信息总经理、董事长蒋勤俭、时任特发东智董事、总经理陈传荣、时任特发东智董事、副总经理易宗湘等人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350万元和200万元罚款。对时任特发信息董事、总经理,兼任特发东智董事杨洪宇、时任特发信息董事、财务总监,兼任特发东智董事李增民罚款150万元。对时任特发信息董事会秘书张大军、时任特发东智财务经理王凌、时任特发东智成本会计刘颖罚款100万元。
同时,鉴于违法行为情节较为严重,深圳证监局决定对蒋勤俭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陈传荣采取8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易宗湘采取6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此外,赣锋锂业内幕交易*ST江特(002176.SZ)一案最终结果出炉,
根据调查结果,受董事长、时任总裁李良彬决策安排,由时任董事会秘书欧阳明具体负责,赣锋锂业证券部员工具体操作,“赣锋锂业”证券账户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交易江特电机(维权)股票。
2020年6月22日,赣锋锂业转入3000万元至“赣锋锂业”证券账户。2020年6月23日至7月2日,“赣锋锂业”证券账户买入江特电机股票1567.77万股,买入金额2648.38万元;2020年7月8日至7月9日全部卖出,卖出金额2763.29万元,获利110.53万元。卖出股票所得资金沉淀在“赣锋锂业”证券账户中。
公告表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根据规定,江西证监局决定:没收赣锋锂业违法所得110.53万元,并处以331.59万元罚款;对李良彬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欧阳明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据证监会网站7月5日消息,近日,证监会严肃查处5起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等信息披露违法案件。
证监会表示,对于财务造假、大股东占用资金等信息披露违法案件证监会始终坚持从严打击。而行政处罚并非终点,证监会持续强化和公安、司法机关的协同,推动全方位、立体化追责,在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的基础上,推动看加刑事追责、民事赔偿等方式,全面提升违法成本。
据悉,除了江苏舜天、*ST中利和ST特信外,易事特(维权)(300376.SZ)、ST凯撒(维权)(000796.SZ)两家公司被出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合计罚款5270万元,拟对1名主要责任人实施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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