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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未及时披露仲裁事项,6月21日,华林证券(002945)收深交所监管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4号)及深交所查明,华林证券、林立、朱松、谢颖明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
2024年1月27日,公司披露的《2023年度业绩预告》显示,公司预计2023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1.72亿元-2.18亿元。2024年3月19日,公司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根据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就红博会信托受益资产专项支持计划违约责任争议案件出具的《裁决书》(〔2023〕沪贸仲裁字第1938号),公司需承担申请人大连银行本金损失及相关费用,公司据此确认与该案件有关的预计负债并对业绩预告进行修正,将2023年预计净利润修正为0.25亿元-0.37亿元。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2023年公司经审计净利润为0.32亿元,前期业绩预告披露的净利润与经审计净利润差异较大。
二、未及时披露仲裁事项
公司在2024年2月18日收到前述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出具的《裁决书》后,迟至2024年2月27日才进行了信息披露,信息披露不及时。
深交所指出,华林证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该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5.1.3条、第7.7.7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林立、总经理朱松、董事会秘书谢颖明未勤勉尽责,违反了相关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二级市场上,截至6月21日收盘,华林证券跌0.67%,报10.39元/股。
来源:读创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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