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重庆首家上市民企迪马股份(ST迪马600565)在重庆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高票通过《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的议案》等议案。
华润渝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润渝康)派出代表列席,表示将全力支持迪马股份大股东东银集团、迪马股份的重整工作。
右起 董事长潘川、董事常务副总裁杨永席、董事总裁罗韶颖
公司表示具持续经营的基础和价值
上游新闻记者在现场看到,该次会议是当天下午二点准时召开,在重庆市南岸区东原1891D馆公司会议室,由董事长潘川主持,董事总裁罗韶颖女士等高层出席,高票通过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重整相关事宜的议案》。
据介绍,迪马股份长期亏损(2021年、2022年、2023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现金流紧张、资产流动性不足、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虽然公司面临上述困境,但公司除了城市运营业务之外,还有智能制造、智慧民生两大业务板块,具有持续经营的基础和价值。公司各板块的人员、业务、资产均保持完整,业务仍能维持运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具有重整价值。
依据相关法规,公司认为通过重整能够避免公司债务风险及经营风险的进一步恶化,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更好的维护员工、债权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故公司拟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股东大会后将正式提交重整申请
据了解,2024年5月28日,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迪马股份依法向法院正式提交重整申请。
按照程序,公司向法院提交重整申请后,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可延长至九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三十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重整计划草案表决通过或者虽未表决通过但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司债权人将根据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清偿。
华润渝康全力支持推动迪马股份等重整
据介绍,迪马股份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以及具体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加强与相关各方沟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可行的重整方案,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及重整可行性,积极推进该事项的实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华润渝康公司代表(右)
上游新闻记者在现场看到,华润渝康派出代表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表示将全力支持迪马股份大股东东银集团、迪马股份的重整工作,并支持与迪马股份在城市更新、资产盘活及价值提升、产业赋能等方面深化合作。
华润渝康为东银集团持有股票的第一大质押债权人。
上游新闻记者 刘勇 实习生 林显琪
编辑:杨虹 责编:蒋艳,廖异 审核: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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