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4月23日电 上交所网站23日披露,因多期财报存在虚假记载,正平股份(维权)及6名责任人被公开谴责。
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规情况
上交所提到,根据青海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简称《决定书》)查明的事实,2020年3月,正平股份及其子公司贵州水利实业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承包金沙县老城区段河道治理及基础设施建设和金沙县沙土镇风貌一条街建设项目(简称金沙项目),正平股份为联合体牵头人。
2021年,正平股份通过编造《清单预计量表》《清单预计量汇总表》《中期价款预计量表》的方式,虚构重庆鑫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简称重庆鑫发)、循化县通森公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循化通森)、四川腾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青海金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青海晶泰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青海海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西宁君得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七家供应商工程量、虚增合同履约成本。该情况导致正平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成本5365.58万元,占当期营业总成本的1.11%;虚增营业收入7154.11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总额的1.40%;虚增利润1788.53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11.80%。
2022年上半年,正平股份通过编造《清单预计量表》《清单预计量汇总表》《中期价款预计量表》的方式,虚构重庆鑫发、循化通森两家供应商工程量、虚增合同履约成本。该情况导致正平股份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成本1014.91万元,占当期营业总成本的1.05%;虚增营业收入1353.22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总额的1.41%;虚增利润338.30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11.11%。
另外,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披露的会计差错更正公告等相关公告显示,公司已于2023年4月27日对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定期报告部分所涉数据进行了更正。本次根据青海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追溯调整2022年半年报、2022年第三季报所涉财务数据,并同步更正2022年年度报告中“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以及2023年半年度、2023年第三季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中的“上年同期数据”。此次会计差错更正后,2022年半年报中,调减总资产1475.01万元,调减归母净资产307.86万元,调减营业收入1353.22万元,调减归母净利润287.56万元,分别占更正前金额的0.16%、0.16%、1.41%和11.99%;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调减总资产1475.01万元,调减归母净资产307.86万元,调减营业收入1353.22万元,调减归母净利润287.56万元,分别占更正前金额的0.16%、0.16%、0.89%和11.94%。
责任认定和处分决定
上交所认为,正平股份存在虚构供应商工程量、虚增合同履约成本,导致多期定期报告披露不准确,存在虚假记载,严重损害投资者知情权。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时任董事、副董事长金生辉,负责正平股份投融资管理、大额资金支付管理及重大投资项目管理,安排、指使虚增金沙项目供应商工程量、虚增合同履约成本事项,对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半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并保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未能勤勉尽责,是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金生辉作为实际控制人之一,安排、指使2021年虚增金沙项目供应商工程量、虚增合同履约成本事项,导致正平股份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
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总裁金生光,全面负责正平股份经营管理,对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半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并保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未能勤勉尽责,是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金沙县老城区段河道治理PPP项目总包部时任总经理任发伟,直接组织、实施虚增金沙项目供应商工程量、虚增合同履约成本事项,是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时任财务总监、副总裁王黎莹,具体负责正平股份财务会计核算管理,对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半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并保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未能勤勉尽责,是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时任监事、正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时任工程管理部副部长先巴吉,知悉、参与正平股份2022年上半年虚增供应商工程量事项,对2022年半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并保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未能勤勉尽责,是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时任副总裁、正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李长兰,知悉、参与正平股份2022年上半年虚增供应商工程量事项,对2022年半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并保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未能勤勉尽责,是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规定,上交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
对正平股份及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副董事长金生辉,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总裁金生光,时任财务总监、副总裁王黎莹,时任监事、正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副部长先巴吉,时任副总裁、正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长兰,时任金沙县老城区段河道治理PPP项目总包部总经理任发伟予以公开谴责。
同时,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青海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来源:上交所网站
公开资料显示,正平股份主要业务包括基础设施建设、文旅+产业综合开发、有色金属矿业三大板块。
股市方面,正平股份23日收涨10.18%,总市值21.97亿元。(中新经纬APP)
来源:中新经纬
编辑:秦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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