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9月11日,由上交所发布公告,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时任财务总监戚勇因公司多期定期报告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被予以监管警示。
经查明,2022年4月29日,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因公司以前年度受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和项目人员流失等事项影响,未能对部分项目及时进行结算,2021年度公司对此类项目进行了集中结算,调整为达到可结算状态年度确认相关收入与成本。公司对多期定期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后,2020年年报中,调增营业收入3,996万元,占更正后金额的7.09%;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调减营业收入1,892.96万元,占更正后金额的48.70%;2021年半年报中,调减营业收入8,833.09万元,占更正后金额的76.65%;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调减营业收入16,937.03万元,占更正后金额的91.48%。
定期报告是投资者关注的事项,可能对公司股价及投资者决策产生影响,公司理应根据会计准则对当期财务数据进行客观、谨慎地核算并披露,但公司多期定期报告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影响了投资者的知情权。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已对公司及主要责任人作出纪律处分决定。时任财务总监戚勇作为公司财务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违规行为负有相应责任。其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6.1条和《上交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的有关规定,上交所对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戚勇予以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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