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安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ST中安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2023年01月18日 15:24 证券之星

  1月17日*ST中安(维权)公开信息显示,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李振东、非独立董事李凯、财务总监李翔、曹梦晓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信息披露违规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且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执行副总裁胡刚于2019年12月13日从子公司浙江华和万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和万润)借款500万元,12月30日归还。2020年1月2日,胡刚和华和万润签订了《借款合同》,再次向华和万润借款500万元,1月3日款项到账,2020年9月还款。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分别占公司上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33%,但未经董事会审议且未及时披露。同时,公司2019年年报附注“关联方资金拆借”中错误披露为公司向关联人胡刚拆入资金500万元,信息披露不准确。

  二、信息披露不完整公司2018年年报未分配利润为-22.81亿元,亏损已超过实收资本,但公司未履行临时披露义务,也未在2018年年报中充分披露不能弥补亏损的风险并作出特别风险提示,信息披露不完整,直至2022年4月30日才首次披露截至2021年底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资本。

处罚决定如下: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我部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李凯、李振东,时任财务总监李翔、曹梦晓予以监管警示。

*ST中安财务数据及主营业务:

  *ST中安2022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17.9亿元,同比下降6.57%;归母净利润-8.14亿元,同比下降155.82%;扣非净利润-2.93亿元,同比下降47.34%;其中2022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5.91亿元,同比上升0.65%;单季度归母净利润-2.97亿元,同比下降85.77%;单季度扣非净利润-1.24亿元,同比下降81.9%;负债率157.89%,投资收益-3.68万元,财务费用1.61亿元,毛利率12.26%。

  *ST中安(600654)主营业务:安保系统集成、安保运营服务及物联网产品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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