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东方(00593)发布公告,于2024年4月8日,该公司收到联交所的一份函件(函件),通知公司下列股份复牌的指引(复牌指引):
(a) 根据上市规则刊发所有尚未发布的财务业绩,并解决任何审核修订;(b)针对本公司的清盘呈请(或清盘令,如有)已被撤回或解除;(c)证明遵守上市规则第13.24条;及(d)公布所有重大资料,以供本公司股东及投资者评估本公司状况。
此外,公司股份继续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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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卢昱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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