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股份(600080.SH)公告,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陕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4年1月27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092.41万元至-1606.67万元;3月28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预计2023年度归母净利润为-4900万元至-4200万元。4月27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经审计归母净利润为-4289.06万元;此前披露的业绩预告同修正业绩及最终业绩相比,差异幅度超过50%。
据悉,公司业绩预告披露的归母净利润与年度报告数据存在较大差异,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上述事项违反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邢雅江、总经理代财务总监韩卓军对上述违规事项负有主要责任。根据规定,陕西监管局决定对公司及邢雅江、韩卓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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