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有能源(600403.SH)公告,2024年6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河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重大诉讼进展披露不及时。公司董事长任春星、总经理张林、财务总监谭洪涛、董事会秘书张建强对以上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规定,河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任春星、张林、谭洪涛、张建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