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雁吉祥(600868.SH)公告,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广东证监局”)《关于对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张能勇、刘冬梅、胡苏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27.69万元,经营业绩发生亏损,但公司未及时披露业绩预告,直至2024年3月16日才予以披露。公司上述行为违反相关规定。张能勇作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刘冬梅作为公司财务总监、胡苏平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未能勤勉尽责。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上述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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