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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备受关注的旋极信息(维权)投资者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陈江涛证券虚假陈述案件传来捷报。据公开信息显示,北京金融法院一审判决被告陈江涛赔偿两位投资者部分损失。(厉健律师专栏)
曾代理投资者起诉100余家上市公司索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证号:13301200210145176)表示,该案索赔时效尚未届满,受损股民仍可依法索赔。
案情回溯,2021年11月2日,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旋极信息,代码:300324)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北京证监局查明,陈江涛先生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北方信托·恒生一号证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证券账户减持“旋极信息”,陈江涛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陈江涛转让徐州中天涌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间接减持“旋极信息”,陈江涛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陈江涛超比例减持“旋极信息”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北京监管局决定:对陈江涛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罚款。
根据证券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实控人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
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20年3月25日至2020年5月22日期间买入旋极信息股票,并在2020年5月22日收盘还持有股票的亏损股民,可以索赔。能否获赔、赔偿多少以法院认定为准。(旋极信息维权入口)
投资者索赔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2020年3月1日至今)、联系方式等。
(本文由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厉健律师,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2009年荣获“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03年至今,厉健律师代理投资者起诉100余家上市公司索赔,成效显著。其中,投资者诉杭萧钢构虚假陈述案入选2012年度“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投资者诉祥源文化、赵薇等虚假陈述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投资者诉辉丰股份虚假陈述案系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案。)
责任编辑:韦子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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