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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16日晚间,泉为科技(维权)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3015),因公司2019年至2020年上半年贸易业务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泉为科技维权入口)
在此次遭证监会立案之前,泉为科技于2022年8月29日发布《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显示泉为科技近期对 2019 年、2020 年二甲苯业务重新进行梳理和检查,发现交易中公司未充分控制货物,获取资料无法证实实物交割情况,未取得、承担或转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当期收入确认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06版)》规定的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为更加严谨地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并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专项会计师沟通,对 2019 年、2020年二甲苯业务收入确认进行追溯调整。将 2019 年、2020 年二甲苯业务由主营业务收入调整其他业务收入。
此次泉为科技遭证监会立案或与此前会计差错更正事件有关,不过具体情况还需要等证监会调查结束,行政处罚下达后才能确定。2022年9月以来,泉为科技股价一路上行,最高涨至2023年2月的27元左右,随后股价回落截至上周收盘股价维持在15元左右。
江苏振泽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泉为科技遭证监会立案,投资者或可索赔,暂定:于2023年6月16日之前买入泉为科技,且在2023年6月17日之后卖出或持有泉为科技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本文由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张云律师,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学硕士,对证券金融类法律有着深入研究,从事证券诉讼多年,积累大量为投资者胜诉获赔案例)
责任编辑:韦子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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