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金融界
本文源自:金融界
秦皇岛市韵达快递服务有限公司因开办快递末端网点未按规定备案被处以罚款2000元
2024年06月24日,秦皇岛市邮政管理局就秦皇岛市韵达快递服务有限公司开办快递末端网点未按规定备案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秦皇岛市韵达快递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童立平
住所:开发区龙海道35号
品牌:韵达
二、案由
开办快递末端网点未按规定备案
三、主要事实
开办快递末端网点未按规定备案
《快递暂行条例》第18条第1款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开办快递末端网点,并应当自开办之日起20日内向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快递末端网点无需办理营业执照。
四、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000元
五、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改正违法行为
承办单位:秦皇岛市邮政管理局
公开日期:2024年06月25日
![](http://n.sinaimg.cn/finance/cece9e13/20200514/343233024.png)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http://n.sinaimg.cn/finance/72219a70/20180103/_thumb_23666.png)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